劉冬梅問道,“為田新雲的事,於局長找過你吧?”
“找過,還不止一次,第一次找我是讓我出具諒解書,這個我照做了,可是第二次又到我公司找我,讓我改口,說張保才不是偷竊公司資料,是經過我同意在公司內部正常流轉的。你說這件事我能做嗎?這不是自己打自己臉嗎?”
“黃總,你這樣想也沒錯,不過,我聽說市長袁學江也來找過你,是不是也與你談過這件事?”
市長袁學江到大狼山後,敲打一番黃勝強,黃勝強知道袁市長說的在理,也得罪不起,後來於志軍給自己打電話就強硬的給於志軍懟了回去。後來想想這於志軍雖是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但他背後可是市委書記王有山吶,自己更得罪不起。自己還不知道該怎麼辦呢?劉冬梅既然問出來了,正是讓她拿主意的時候。就說道,
“劉局長,袁市長來過,明裡是視察工作的,但淨是以談工作的名義敲打我,最重要的意思是讓我不要聽於局長的,更不要捲入田新雲的案子中。田新雲不但你恨他,我也恨他,他利用張保才張保利兩兄弟打聽我公司和你單位的事情,從這一點,我認為袁市長說的對,事實就是事實,為什麼要強按牛頭喝水,再說如果我一改口,上面追查下來,再說一開始是誣陷,我是會服法律責任的。你說我該怎麼辦?”
劉冬梅聽黃勝強一番傾訴後說道:“黃總,你擔憂法律責任,這沒錯,本就不該隨意歪曲事實。王書記讓我來,也是深知這事複雜,不想你被無端裹挾。於局長那邊,行事怕是欠考量,可你不能跟著糊塗。袁市長的提醒有幾分道理,別攪進渾水,但一味硬扛也不妥。田新雲這案子,看似只是資料竊取這點事,實則牽一髮而動全身,背後存在權力的搏弈。須從長計議,既不違背真相,也別把關係都弄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