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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西洋的北非、中東地區——這隻表明他們清楚瞭解父輩的方位,不表明他們父輩直接從北非、中東越過大西洋西去到達美洲地區;三,他們的父輩就是直接越過“狹窄的”大西洋到達美洲的,所以他們才知道父輩來自“日出的地方”。我想我是不能排除在後期曾經有人從北非越過大西洋來到美洲的可能性,並且他們瞭解到地球是圓的這一概念。但我強調:最先的主流首先是從中國越境而至美洲。 一般認為亞伯拉罕生活在4 000年前,美洲成型的文明也多在這個時段之後才開始,2 000年前左右達到輝煌頂點。亞伯拉罕的子孫成群結對地來到美洲開拓新的天地合情合理。父輩們告訴他們目的地就是日出的地方,假如他們有環球的概念,那麼他們還可以被告知:不斷向日出地方走去就能重新回到故鄉。 《聖經》一直強調以掃有“紅面板”、“多毛”的生理特徵,這是不是在暗示我們那正是美洲的紅土,美洲的荒蕪呢?據說瑪雅人一點也不多毛。但是瑪雅人有拔毛的通行習慣。是因為當初“多毛”受到驅逐使以掃的後代以不斷拔毛才發展為今天不多毛的這一現狀呢,還是他們本來就不多毛,這是個疑問。假如一個民族一直保留拔毛的習慣,4 000年後多毛者的後代還會多毛嗎?這是個專業生物學問題,我回答不了。不過我有幾個推測以說明“多毛”問題:一,數千年的生活環境改變了他們的生理特徵。全球人類生理特徵以經度方位從歐洲到近東、到遠東有順序地在眼睛、毛髮顏色、鼻子高低方面呈明顯的群體漸變,另外緯度方面則展示了膚色深淺差異,顯示出地理可能對人種生理特徵的影響力;二,最初西班牙傳教士到達美洲之後故意對瑪雅人的上層精英進行肉體滅絕,瑪雅人中間“多毛”而鼻子高大的人種很可能正是瑪雅人中的高等級被消滅人群。以上兩個原因都有可能導致我們今天在瑪雅人那裡看不到“多毛”人的存在。 “多毛”的生理特徵的提出確實很有意思。撇開膚色不談,就今天“多毛”和“少毛”而言,人類的差別真的很大,幾乎可以分為“多毛人”和“少毛人”兩類,即便在中國也有這個分別,並且和男女無關,有的男性面板光滑無毛,有的身為女性卻毛髮發達。但總體看西方人毛髮比亞洲人毛髮濃密一些。《聖經》裡對以掃“多毛”的提出,說明了確實在亞伯拉罕家族中間也存在著“毛髮”方面的差別:既然有人(以掃)是“多毛”的,就暗示出有人(雅各)是相對少毛的。 “多毛”算不算是一種生理缺陷呢? 據說中東地區有為王必須完美的傳統,即便有一點身體的缺陷或者外傷損害都會有剝奪王位繼承的危險。後來為什麼中國人有“髮膚受之於父母”而不可隨意而為等,可能與此有關。在有眾多禁忌的古代社會,以掃以某種不名譽(比如他喜歡外出活動受有外傷,或者乾脆因為“多毛”等)而自認失去王位繼承權,不得不主動離開中東也是有可能的,給他的選擇只是比如“你願意以什麼樣的語言在家譜中表述你的離開”,而他也完全可以回答說:“我少年無知以紅豆湯出賣過我的長子權。” 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過這樣一個事實,中國傳統審美中非常注重人的外表,王侯將相經常把外貌與品德聯絡起來對待,似乎面貌醜陋幾乎等同於不道德。中國人一直到今天都比較歧視外貌不美的人,但是西方人在基督教化下基本上割除了這種狹隘的觀念,把“人人平等”也貫徹進面貌判斷方面。據說摩西就是一個面貌出眾的男人,但不幸此人舌頭似乎受到過傷害,這個損害很可能導致了他的一些命運的改變也未可知。 《聖經》中雅各從舅舅家逃跑進入迦南後不久,兩兄弟再次相遇。我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不久以掃就帶著家人乖乖離開了,他把家園故土留給了雅各(以色列)。這裡肯定存在一些我們還不知道的古代政治秘密,原因不會是“紅豆湯”之類的生活瑣事,那只是個隱晦的表達方式而已。並且請注意雅各更名的時間發生在他離開舅舅家回到迦南的途中,這個細節不是沒有意義的。在古埃及更名一般意味著一個新的法老開始掌握政權。 《聖經》說:“以掃就是以東”。後來命名的“以東”地理方位就在紅海灣的盡頭北岸區域。我想這裡很可能留下了以掃的根,但主要人員卻離開了。並且那肯定是個數十萬的大軍,並且他們一部分人乘船從紅海離開。 兩兄弟的母親利百加懷孕的時候兩個孩子在子宮中爭鬥,耶和華對他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實際上就意味著雅各留下做地主,以掃要被驅逐出去,儘管他也建立新的國家,但是卻要臣服於“天”(中東),我推測作為殖民地他們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