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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髮為夫妻,恩愛兩不疑(7)

當陪酒女的。

出事那天,她才跟那個人發生了關係,在此之前她只是單純陪酒而已。

她也沒有組織他人賣銀。

如果蘇靈說的話是事實的話,那麼可能有人針對她,因為所有的證據都對蘇靈不利,證據不但表明她賣銀外,還指出她組織他人賣銀。

如果她只是單純的賣銀,那麼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只要拘留十天到十五天,並處五千塊罰金就可以了。

但如果她是組織他人賣銀,情節則嚴重很多,很可能要處五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葉梓連忙將今天學校郵箱收到的郵件,告訴了律師。

律師最後建議她,如果真的要保這個同學,只能去走關係了。

否則以目前的證據,以及其他人的口供來看,蘇靈很可能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葉梓接完了律師的電i話後,將律師的話,轉告給了麥紫琦和張靜雅。

“到底是誰跟蘇靈過不去啊?”麥紫琦不解地說道。

“不知道,如果知道就好了!”

“有沒有可能是那個人?”張靜雅壓低聲音問道。

“哪個啊?”葉梓不解地看著張靜雅問道。

張靜雅轉頭看向麥紫琦。

麥紫琦呀的一聲應道,

“很有可能,他追了蘇靈那麼久,蘇靈每次拒絕他都讓他下不來臺!

聽說他家還真的有些什麼背景的!”

“這種不確定的事情,我們不要亂猜測了。

到時候冤枉了好人就不好!

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銘遠又還沒回來,我們去哪裡找關係啊!”葉梓說道。

“要不,我們先去找那個人問看看?”麥紫琦問道。

“怎麼問?

是不是你陷害蘇靈,讓警察蜀黍將蘇靈抓起來了?

到時候要是跟他沒關係,他問起來,我們要怎麼說?

就算真的是他做的,這個時候他也不可能承認不是!”張靜雅分析到。

“我覺得靜雅說的很對。

我們現在不能幫上什麼實質的忙。

也不要節外生枝!

最要緊的是不能讓學校知道這件事!

不然就真的完了!”葉梓點了點頭跟著附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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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還沒寫完,只能明天繼續大更了!感謝親們的大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