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簡陋裝甲的少年們甚至還不如對面的敵人,他們大多數人都只有一把鐵片磨成的砍刀而已。當軍團發動衝鋒的時候,他聽見自己身邊的同伴如同石頭般跌倒在地,腎上腺素與恐懼令他忘記了一切地飛奔,直到他與那些驚恐的深色面板的人已經近在咫尺,然後是軟弱無力的刀刃切入面板與肌肉的噁心觸感。
部落人是軟弱的對手,他抬起頭的時候發現身邊的同伴倒下了不足十分之一,這些蠻族在他們發動排山倒海的衝鋒時士氣就已經垮了。他們散亂而粗糙的槍法只放倒了少數不走運的人。
“勇猛是你們的盾牌。”
教官這樣說。迎著子彈衝上去,它就會繞著你走。而轉過身把脊背露出來,它們就會咬中你。
的確是這樣,他在與部落人的戰鬥中領悟了這一點。只有無懼一切的氣勢才能夠衝破對方的防線,越勇猛,越置生死與度外,就能夠擊潰對方的精神防線。他們會知道。與軍團的對抗是多麼愚蠢的一件事。在凱撒大旗所指的地方,沒有人能夠抵擋住這頭公牛的撞擊,無數部落跪倒在這面旗幟面前,而這些戰爭之人則以這些低等生物的脊背為臺階,站在了北美洲的頂點。
勇氣。
他放低身子。手中12.7毫米口徑的衝鋒槍上纏著不易打滑的繃帶,傷痕累累的雙手牢靠地握住槍身。他信賴這柄武器,就像是信賴自己身體的一部分。大口徑彈丸足以殺死任何頑固的敵人,那些不習慣著甲的野蠻人在死亡之雨的掃射中就像是被收割的麥子一樣倒下,子彈貫穿對方柔軟身體的時候,自己似乎也感同身受地顫抖起來。奪取生命,是很容易上癮的一件事。敵人在死去的時候,就好像他的所有生命力都被自己吸走了一眼。
那兩個突然冒出來的人,距離自己還有三十米。
只是一次衝鋒的距離。
他看見那個褐色頭髮的女人,正在一臉笑容地看著自己。這張臉讓他心底一震。讓他想起了自己曾經的一個女奴,那是因為某次征服戰役中,自己砍下了三個頭顱後,軍官賞賜給自己的財產。那是個只有十三歲的少女,還沒有被用過,他很喜歡她褐色的短髮。當然,她的臉遠沒有眼前這個戴著大簷帽的女人這麼精緻,頭髮也亂蓬蓬的。還有點皮包骨頭。然而那是他獨佔的女人,他自己的女人。
他還沒來得及行使自己對她的擁有權,那個女孩就已經用一塊鐵片劃破了自己的脖子。他感到憤怒。為自己財產的損失而憤怒,也有為她不守規矩而憤怒,為什麼,自己明明已經有些喜歡這個女孩了,自己已經擁有她了,她卻要用死亡的方式從自己的生命中離開?她用這種決絕的方式蔑視他。讓他感到異常痛苦,而痛苦則帶來憤怒。他找到這個女孩的家人。她的母親已經是一頭乾癟而蒼老的母畜,被他用拳頭打倒在地。硬生生打癟了腦袋。
而她的父兄,他則使用了銳器,讓他們在慘叫中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皮被剝下來。就像是剝雙頭牛的皮一樣輕易。
有一天晚上,他突然有興致和一個商人談了一會兒,他把自己的人生旅程講給對方聽。而對方在聽完之後問了他一個問題:他有沒有設想過,如果他在另一個地方長大,他的人生會是怎麼樣的?
這和他預想中充滿敬畏的讚歎有些不同,然而他的確想了一會兒。
在其他的地方?
如果他是一個骯髒的部落人,或許只能成為一名獵手,過著狩獵野獸、養牛養羊的生活,然後在軍團的鐵蹄下被征服,被斬首,或者變成一個卑賤的奴隸吧。
“那ncr呢?”商人這樣問。
他那個時候還沒有與ncr正面交鋒過,只知道軍團在西方遇上了一個有些麻煩的對手,這個敵人與一衝就垮的部落人不同,是一個值得認真對待的對手。他對這個敵人漠不關心,只是把他們理解為另一個有著不同領導者的軍團。直到第一特使因為作戰失敗而被處以殘酷的死刑,他才開始認真對待這個只在閒聊中出現的敵人。
ncr和部落人的確有一些不一樣的地方。並不僅僅是他們的裝備更好,訓練更好,人數更多。凱撒把部落人之間的戰爭稱為“戰爭遊戲”,而軍團的戰爭則是“全面戰爭”,而這一次,對手似乎也會“全面戰爭”。他們比部落人更頑強,而且他們是一個統一的團體,一個有著法律與紀律的地方。這一點上和軍團是一樣的。
紀律帶來戰鬥力。
他已經近的幾乎可以摸到那兩個人了,還有最後的十五米。每當生死一線的時候,他的大腦思維就特別活躍,一瞬間,就像是自己的一整個人生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