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的制服總是燙得筆挺,褲子上一道褶皺都沒有,還喜歡把褲腳塞進長長的馬靴裡,使得整個人看起來格外的挺拔。
但是“喜歡漂亮”這個說法,依然深深刺痛了老煙,他彷彿想起了政變日當天,三千最精銳的御林軍,卻依然那身“漂亮”的裝備,被一千叛軍彷彿兔子那樣追殺得到處逃竄。
軍人是應該講究儀表,但是如果過分追求儀表……那隻能算是儀仗隊。
“好了,我的將軍。”杜維笑著對隆巴頓擺擺手,然後看著老煙,溫言道:“我想,不用我問,你也明白我想問什麼了吧?”
老煙點頭,他嘆了口氣:“大人,您是準備以逃兵罪把我抓起來嗎?”
的確,這是老煙最擔心的。 帝**隊對於逃兵的懲罰是異常嚴重的。 毫無任何迴旋餘地……逃兵罪,殺!
“說說你的經歷,老煙。 ”杜維笑著。
“我……曾經是一名御林軍。 ”老煙咬了咬牙:“就在夏日祭典日之前。 我一直在御林軍服役,整整十二年……”
隨後,老煙把政變日當天自己所在地那三千準備接受檢閱的御林軍的遭遇說了一遍。
“……我當時中了一箭,就在這裡。 ”老煙指著自己胸前的傷口:“我暈了過去,但是並沒有死。 後來在清理戰場的時候,我被當作死屍搬到了城外。 半夜的時候,我醒來了。 發現自己躺在死人堆裡。 周圍靜悄悄的,遠處地焚燒點正在成批的焚燒屍體。 有叛軍,也有我們地人。 我當時還不知道到底是叛軍贏了,還是我們贏了,所以我不敢走出去,我悄悄的離開了那裡……他們人手不足,屍體又太多,那裡有數千屍體。 卻只有不到一百個人看守,所以我悄悄離開了那裡,他們沒有人發覺。 ”
“然後呢?”杜維點了點頭。
“然後我溜到了附近的一個鎮子,在一戶農家堆積乾草的棚子裡睡了一個晚上,到第二天中午醒來的時候,我偷了一件衣服,然後流到河邊清洗了傷口。 最後我在大路上的時候,被一隊行商救了。 我告訴他們帝都裡發生了政變,我是一個平民……那些日子很混亂,帝都裡很多平民受傷,我的說法並沒有引起別人地懷疑,那些行商給了我一些藥物和食物,然後就離開了。 幾天後。 我回到了帝都裡。 ”
“你回來了。 ”杜維點了點頭:“那麼,那個時候你應該已經知道了在政變之中,到底是哪一方獲勝了吧?既然是皇室獲勝了,你為什麼不重新回御林軍裡?像你這樣在政變日當天奮勇殺敵並且負傷,最後又大難不死的人,會得到獎賞的。 你為什麼不回去?”
老煙沉默了,但是杜維卻看出,這個三十多歲的男人,他的眼睛裡似乎有火焰在燃燒!
“大人,我們一共三千人。 大多都死了。 尤其是我所在的那個小隊。 我手下的兄弟全部死光了,還有我所在的中隊。 我們地長官戰死了,我們全中隊的人,活下來的恐怕只有我一個!”老煙的聲音有些激動,更有些乾澀:“我在那裡幹了十二年,我對皇室忠心耿耿,那裡有我的兄弟。 和我一起當班的幾個人,每次當班之後,我們都會一起去喝酒賭錢,一起去找女人。 我還記得,當年我一次騎馬摔斷了腿,我地長官親自把我從馬場背了回去!可……他們都死了。 ”說到最後,老煙的聲音有些乾巴巴的:“他們都死了。 ”
杜維沒說話,隆巴頓猶豫了一下,咬了咬嘴唇,也沒出聲。
“我記得他們的名字,他們都是我的兄弟。 我的長官,漢克騎長,他是一個好軍官,他對我們要求嚴格,而且還在不當班的時候請我們去他家裡喝酒。 還有盧薩,我賭錢的時候還欠他十六個銅角沒還。 還有倫爾,我們隊裡的一個傢伙,政變日之前,我們還因為搶奪一個姑娘而打了一架,事後我想對他道歉……可是……”老煙忽然聲音顫抖起來,彷彿那麼笨拙的,乾巴巴地重複著一個事實:
“可是他們都死了。 ”
“可他們地死不是你的錯。 ”杜維看著這個老煙地眼睛:“他們是被叛軍殺死的。 你很幸運沒有死,為什麼不回去?”
老煙沒有回答杜維的話,他反而對杜維提出了一個問題:
“公爵大人,政變那天的事情,後來在帝都流傳了開來,所有人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老煙的眼神裡帶著一絲灰色的,他的眼珠原本就是淡淡的灰色,此刻看來,就好想是一個垂死的人:“大人,辰皇子殿下,他成了攝政王。 在政變日當天,他早就有準備,他早就知道大皇子會叛亂!他早就知道,一切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