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吵到了小時候的針鋒相對。
&esp;&esp;法官看了眼縮在自己座位上的吳學明,心中不免升起同情,又添了一句:“你們兩個做大人的,在孩子面前這麼吵,影響也不太好。”
&esp;&esp;其實法官想說丟人的,但是話到嘴邊打了個轉兒,還是換了個更委婉的說法。
&esp;&esp;吳琳惡狠狠地瞪了一眼她那個從小就看不慣的弟弟,換上了一幅諂媚的笑臉,扯著嗓子對法官說:“黃法官啊!你可得看清楚啊,我爸給我的遺囑上可是清清楚楚地寫著呢,學明讓我養的!那套房子也是歸我的!”
&esp;&esp;說完,她扯了扯旁邊的代理律師,正是容君歸的政和律所的一名律師,顧姝雲。
&esp;&esp;顧律師眉間輕皺,旋即鬆開。她不動聲色地將手從吳琳的手中解開,臉上掛著嚴肅與認真,與法官說:“調解員,透過我方當事人提供的筆跡鑑定意見來看,我方當事人提供的遺囑確係屬於死者吳建親筆書寫,而且相關的指紋鑑定也表明這張遺囑就是吳建個人訂立的,應當具有法律效力。”
&esp;&esp;不過,令人頭疼的是,對方所提供的遺囑也可以證明是死者訂立的。
&esp;&esp;而且這兩份遺囑的訂立日期,一模一樣!!!
&esp;&esp;這種情況饒是從業經驗豐富的顧姝雲也是頭一次看到。
&esp;&esp;最終的結果自然是不歡而散,調解失敗。
&esp;&esp;吳越和吳琳兩個人將吳學明圍住,原本快要吵翻天的姐弟倆現在的表情出奇的一致,眼睛中帶算計的精亮,死死盯著吳學明。
&esp;&esp;“學明,大姑和你說句掏心窩子的話,從小到大,大姑是不是待你不薄!”吳琳緊緊攥住吳學明的胳膊,塗得紅豔的指甲像是要嵌入吳學明的胳膊。
&esp;&esp;吳越譏諷出聲:“吳琳,你真他孃的不要臉皮!吳學明,我告訴你,我可是你叔叔!她不過一個外嫁女,有什麼資格繼承咱們老吳家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