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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小丑竟然是我自己

“多少幅?”

“一百幅。”

“你真的有一百幅?”

“是的。”

“你哪裡來的?”

“都是我畫的,其中有八幅不是我畫的。”

錄音結束·······

律師眉頭緊皺,還有錄音,從錄音口中得知,林宇早就承認了,這都些畫作都是他畫的,而且對方還是佳士德拍賣行的總經理。

原本主動,現在卻處於被動了。

詐騙罪有兩個重要的條件:

第一:在畫作上面寫上畢加索的名字。

第二:高價販賣出去。

只有滿足兩個條件,才能被定性為詐騙罪。

如今第一個條件沒有,那是畢加索的真跡,也就不存在在偽畫上面偽造畢加索的簽名,畢竟是他自己簽名,而其他的92幅並沒有名字。

也夠不成詐騙。

現在唯一的方法,就是對八幅畢加索的畫作進行鑑定。

是否是畢加索的真跡。

可問題來了。

就算鑑定出來是偽畫,也不能認定是林宇畫的,這八幅都是他購買的,轉賬記錄、合照、甚至是合同都有,怎麼去認定他創造了偽畫。

那出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

自己公司將別人的畫作當成了畢加索的畫作售賣?

小丑是我自己?

此時五位律師都認識到這個問題。

對方已經明確告知,這是他自己的畫作。

而佳士德呢!

卻當成了畢加索的畫作拍賣。

還恬不知恥的告對方。

不僅僅是他們意識到了。

哪怕是瑪拉西婭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瑪拉西婭並沒有表現出來,而是問道:“現在證據表明,林先生並沒有創作偽畫,八幅都是從別人手上購買所得,如果沒有證據,我不建議開庭審理。”

瑪拉西婭說的非常明白。

就算是開庭你們也是輸的一方。

瑪拉西婭繼續道:“你們提供的影片,並不能算作證據,這些都是他畫的,他也親自承認,影片裡面作畫,並沒有寫上畢加索的名字。”

律師:“我們會尋找新的證據。”

瑪拉西婭無語了,這就是你們提交的證據?

都是什麼東西。

瑪拉西婭道:“給你們一天時間,一天之後,若是沒有提交新的證據,你們就撤訴。”

會議結束······

兩人走出會議廳。

·······

林宇出現在法庭之外。

一大群記者圍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