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子處理好兔子,用一根削尖的樹枝從兔子的身體穿過,架在了篝火上方。
兔子的表皮在火焰的舔舐下,逐漸變得金黃酥脆;
油脂開始滲出,滴落在火中,發出嗞嗞的聲響,散發出誘人的香氣。
小李子坐在一旁,眼睛盯著兔子,手中不時轉動著樹枝,確保兔子的每一處都能均勻受熱。
顧拾酒沒想到這小太監還會做飯,這倒是意外之喜:“你這手藝,是在宮裡學的嗎?”
小李子唾了一口:“呸,宮裡連飯都吃不飽,哪裡能學到手藝。
我本也是好人家的孩子,世代都是農民。
只是在我父親那代,家中日子越來越難過,只得帶著地投向當地豪強。
做了他們家的佃戶,不用給朝廷交稅,只要交租,年成好的時候能吃飽。
可前幾年遭災,租子卻沒降,我們家種出來的糧食不夠吃飯,便只能向主人家借糧。
第二年還不上,只能再借,幾年過去,地竟成了人家的。
我父母都病死了,豪強見我生得好看,非要讓我做書童。
可他的書童一年要死好幾個,我便趁著朝廷在民間招募太監的機會,跟著走了。
不然根本逃不出去,就算逃了,也是逃奴,被抓到還是個死。
反正都不是人過的日子,不如去宮裡,或許還能混條出路。”
他手裡的兔子肉香味愈發濃郁,瀰漫在周圍的空氣中。
香味混合著森林中樹木的清香和泥土的芬芳,變得獨特而誘人。
曹選侍嘆了口氣:“這就是典型的土地兼併,每個王朝末期都會出現的尖銳矛盾。
農民被逼得無法生存,便不斷開始起義,幸運兒建立新的王朝,週而復始。”
皇帝用奇異的眼神看了眼她,沒有說話,低著頭似乎是在思考。
顧拾酒半懂半不懂,盯著小李子手裡的兔肉:“什麼時候能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