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反派,眼前沒有明確目標。
作為主角,夕歡想做什麼?
“m,你想做什麼?”
“想跟你在一起。”
m一秒得出答案,不是所謂‘求生欲’的回覆,而是他真這麼想。他擰起眉:“我不知道自己想做什麼,你問我,我答不了你。”
他俊秀臉龐上是不經事的迷茫,已經有了思考能力,有喜歡的人,但仍然不知該去向何方,更不知道自己除了她以外的欲求——對寵文男主來說,可能是很優秀的特質,天底下除出女主角就再沒重要物事。
夕歡掀起眼皮打量m。
他光長個子不長肉,關鍵肌肉是有了,精瘦結實,但頸項肩膀到鎖骨都瘦得厲害,俊秀的臉上嵌著一雙幽冷的黑曜石,宛著破舊城堡中裡行走的暗夜精靈。她抬手撫摸他的下巴,這張漂亮得不像人類的臉,怎麼摸都不膩。
他低頭任她摸的動作,熟練得已成習慣。
長翹濃密的睫毛在接吻時扇在她臉上,像被蝴蝶翅膀颳了一下。
情人眼裡出西施,這樣一隻兇巴巴的孤冷妖精,在夕歡眼裡卻看著像個無辜可愛又性感的大寶寶,每一眼都看得她心潮柔軟。
“這樣啊,我懂了。”
夕歡輕輕點了點下巴,唇角微揚,心中已有決定:“那我們就到處走走,看看在世界恢復正常之前,能不能找到你想做的事情。”
m:“和你一起?”
“當然。”
“好。”
夕歡做好了浪費時間的預備,這可能會是一本需要後期修飾的書,給它添上一個轟烈戲劇化的結局,而這像旅行種田文一般的劇情,留她獨自回憶便是。m也許不是人,但已經有了人的感情,雖然身處亂世浮生,依然想帶他去享受做人。
且浪且行,邊走邊愛。
……
…
兩人在一起,幾乎是無敵的。
主要是m無敵。
夕歡不喜歡看見喪屍,喪屍就繞著他們走,一路上空蕩蕩的,偶爾碰見人,大多遠遠避開,假裝沒看見。有瞅著m是個小白臉,不識相想上來對她動手動腳的,則被她吩咐m將之打殘一隻腳。
活不活得成看命。
活下來了,以後也沒有對弱小婦孺動手的能力,沒活下來,就當是少一個罪犯。
絕大部份時候,旅途都是安靜而和平。
夕歡找到一輛剩著油的貨車,她沒開過這種大傢伙,開了一路汗流浹背,m在副駕位認真的替她扇風,聽她唱歌解悶。她會的歌不多,就一首《count
on
me》,輕快溫柔的鄉村音樂,m模仿能力很強,車開一路,他也就學會跟著唱了。
清淺乾淨的聲線,在孤獨馬路上飛揚逸出車窗,直達雲端。
“歌詞……是什麼意思?”他不會英文,好奇問道。
“無論在什麼時候,我都會給你指引,讓你依靠我,跟隨我,”夕歡隨性翻譯:“如果你在黑暗中迷失了自己,我會給你光芒指引,如果你睡不著,我就唱歌哄你睡。”
她笑睨他:“喜歡嗎?”
“我也會。”
“嗯?”
“我也會陪在你身邊。”
m接著她的睨視,淡色的唇彎成愉悅的弧度,窗外的風呼嘯著吹進來,吹得他黑髮凌亂,看著柔軟得像貓毛,冷冽氣質也被風吹成了一團稚氣。
其實這是一首說友情的歌。
不過夕歡猜測,m還未能分清友情與愛情的分別——管他呢!相逢即是緣份,合拍得不得了,就在有限的時間盡歡,交換溫柔。
她帶他到處去看。
看海,在無人的沙灘上堆城堡。
看博物館,被喪屍佔據後,展品得以儲存大半。
逛商場,雖然沒有服務員,也沒有小吃可以買,珠寶店的窗早已被打碎,倒是有剩下一些首飾,許是經過初期的混亂後,大家都知道一顆鴿子蛋還沒有泡麵來得有用。
這種約會,連夕歡都是第一回。
m更是從來不知道,活著原來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雖然滿目瘡痍,他都覺得已經非常有趣了,只是偶爾還會聽到她說:“要是和平盛世,這裡更好玩,更多好玩的。”
“街上很多人類的時候,這個世界很好玩嗎?”
“對!”
夕歡唔的一聲:“不過對我來說,在死城裡約會,也是新鮮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