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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被扔回老家的姐妹

我小升初的暑假很長,比楚靈還先放,我都玩了一個月了楚靈才放假。並且沒有作業啊,沒有作業,超爽!等初一報名還有一個月,可是我已經在家待了一個多月了,楚靈也放了半個月的時間了,我爸媽早已經無法忍受我和妹妹一天到處竄和弄各種東西來喂“小四”。

於是,找了一個趕場的熟人帶路把我們送回老家,去我堂哥家過完剩下的暑假。我揹著書包跟著爸爸找的熟人一路步行,書包裡面是我和楚靈的衣服,再抱著卓夕,時不時的還要拉一下同樣揹著書包走得東倒西歪的楚靈,她背的是自己的作業。像兩個無家可歸的流浪兒童,不,像放跑進山的猛獸,“嗷嗚~~吼~”我們內心興奮異常。

我們一早就出發,一直走到下午太陽都快下山。老家並不完全通公路,有一半的泥巴公路可以從我家的小鎮坐中巴車到相鄰的另一個鄉鎮。剩下的就全是山民走出來的,沿著一條小河溝邊一直延伸的土路,因為不常坐車,又暈車得厲害,所以我們全程都選擇步行。

走了兩個小時的泥土公路,才到了相鄰的那個更小的鎮子。這個鎮嚴格的說都不算鎮,比不上我家所在的那個鎮的規模和人口,即使在邊遠山區,用最包容的標準看,也最多算一個大一點的村子。

它坐落在大山深處地勢稍微寬敞平坦一點的半山腰,居民房倒是相對整齊的排列隔出兩條街道來,中間是沒用水泥硬化路面,總共不到兩百米長的兩條街道全部用古老的石板鋪就,走完民居出來全是隻能過下一張車的泥巴公路。和小鎮連線處的泥巴公路也沒有鋪砂石硬化過,深深的水塘和稀泥被行人和車輛帶得連線處的石板路面全是稀泥土。

民居里面也家家都做生意,賣的東西還算應有盡有。只是品種更單一,不過價格倒是合理,很多山貨比我家的鎮更便宜。

每到趕集的日子,高山上的離散居住的農民,就會把家裡湊起來的雞蛋鴨蛋,或者雞鴨鵝,或者其他手工做出來的農產品背出來賣,再換成其他生活用品回家。由於這種相鄰的小鎮多,便約定成俗的把趕集日子給錯開。

我家小鎮趕集的日子是每逢農曆日期尾數的三、六、九,這裡是一、四、七,另一個方向也是還有一個規模不大的小鎮趕集趕二、五、八,就這樣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這個時期,鎮裡就有很多頭腦稍稍靈活的二道販子,會背起大背籮不停的轉場在幾個鄉鎮之間,把農民手裡的山貨低價收購回來,第二天再到下一個鄉鎮加價賣出去,從中賺點差價。

但由於利薄辛苦,大部分這樣的人為了多賺一些,就會欺負那些不識字不會算賬且老實巴交的農民。或是缺斤短兩,或是用假幣,或是強迫低價。

我們走到這個鎮子剛好碰上趕集,看著街道兩旁的店鋪門口,都有農民隨意鋪上一兩個尿素口袋做墊子,上面倒滿了自己從家裡背來的各式各樣的山貨和蔬菜。

來來往往的買菜的居民,收貨的二道販子,源源不斷背貨下山的山裡人以及尾隨大人而來的小孩。

我和楚靈帶著好奇的眼光仔細觀察這些情景,很少出門的我們比山裡人還要鄉巴佬。

由於已經沿著泥巴公路走了一個小時左右,早已經餓的不行的我們,找了一家餐館吃豆花飯,這些小餐館即賣面又賣飯,由於吃得起館子的人少,多半都是賣素面和豆花飯,也有比較“行市”的人會在飯館裡叫上一兩個炒菜,邀上朋友邊吃邊聊,寬裕的時候還會讓老闆炒上一個回鍋肉。

給我們帶路的熟人本身就是老家附近的高山農民,平時趕集連面都捨不得吃上一碗,自然不會帶我們姐妹倆炒菜吃。

我雖然年齡不大,但也謹記爸爸說的話,把帶路的熟人的飯錢也一起結了。我爸出發的時候可是給了我五十塊錢,還交代清楚讓我怎麼花。於是,我提議我們三人叫上兩碗素豆花,配上三碗大米飯,就著豆花蘸水飽飽的吃了一頓再走。

豆花9毛一碗,大米飯2毛一大碗,不夠免費加。總共花了兩塊四,我大方的把十塊錢遞給了老闆,說三個人的都付賬。

這個時期,我們邊遠山區常見到的人民幣幾乎沒有百元的大鈔,五十元面額的都少見,反而十元面額比較常見,而小孩在的零花錢最多有個幾毛錢,平常大人連一塊兩塊都少給,這次我爸給了五張十塊的大鈔,我一下成了小富婆。

付完賬,帶路的熟人讓我們在餐館等她去把要買的東西買上,再一起回去。

我也想在小鎮上逛一下,就答應一會兒在餐館匯合。我把兩個書包寄存在餐館,就抱上小貓卓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