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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率還真高。”

“過獎,過獎。”儂儂笑盈盈。

搞清楚,他這可不是在誇獎她!江之翰沒好氣地翻白眼。

不過話說回來,他不得不佩服這女人,他才剛轉過是否該立個婚前協議的念頭,她已將檔案備好,等候他裁決,有這樣聰慧機敏的“特別助理”,他這個“老闆”當得可輕鬆多了。

他仔細讀檔案,內容將兩人協議結婚的原因寫得明明白白,除了註明彼此不能任意對他人洩漏真相外,也立下條款,雙方都擁有隨時片面解約的權利,也就是說,只要其中一方不想玩了,另一方就必須立即同意離婚,不得以任何藉口拖延。

違約者不但要付出千萬賠償金,這連擁有的晨星企業股份也得釋出,無條件過戶給對方。

“你居然拿公司來當賭注?”他訝異地挑眉。

“不可以嗎?”儂儂聳聳肩,好整以暇。“背信忘義的人哪有資格成為晨星的繼承人,領導數百名員工?”

他瞪她。“這話是在說我嗎?”

“我有這麼說嗎?還是你認為自己一定會‘背信忘義’?”她笑謔,眼眸閃閃發亮。“難道你怕自己到時候會捨不得跟我離婚嗎?”

他一窒,反嗆:“只怕捨不得的人是你吧!”

“我可是很瀟灑的。”她攤攤雙手。

是啊,說來就來,說走就走,來去一陣風,她確實夠瀟灑。

江之翰懊惱地尋思,不明白為何自己胸臆梗著一口氣,似乎很難嚥下去。他深吸口氣,決定自己可不能就這麼隨意被這丫頭在掌心搓圓弄扁。

“我要附加契約條款。”他宣告。

她彷彿早料到,不疾不徐地問:“你想附加什麼條款?”

“簡單來說,就是互不干涉原則。”他解釋。“雖然我們結婚了,但你我都知道,這個婚姻只是為了安慰爺爺,所以除了在爺爺面前裝恩愛夫妻,平常可別要求我對你溫柔體貼之類的,那太假,我演不來。”

“還有呢?”

“在公事上,你是我的特助,我可以讓你來安排我的工作行程,但在私生活,可別拿出妻子這頂帽子來壓我,不準干涉我的私人約會。”

“也就是說,你還是可以跟別的女人自由交往?”

“你放心,在臺面上我不會鬧出緋聞,讓你難看。”

但私底下,她就不能管他跟別的女人談情說愛了。

儂儂明白江之翰的意思,櫻唇淺淺揚起,似笑非笑。“這個原則同樣適用在我身上吧?”

“那當然。”他點頭。所謂的“互不干涉”,就是雙方都不得干預對方的私生活。

“所以你也不能管我交男朋友嘍?”她閒閒地問。

這是挑釁嗎?他撇撇嘴。“我才懶得管。”以為他會在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