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都什麼年代得事兒了,您早些休息吧。”我將煤油燈放在炕頭,稍微調暗了些,伸手拽過挎包,從裡面拿出本子說:“我還得在研究研究案情。”
父親鑽進被褥裡,背對著我側身躺下,不在說什麼。
我雖然目視著本子,腦海裡卻想著以前在茶館聽過的書,試圖從包拯、狄仁傑故事中,找到些靈感。破案並不能單靠刻板調查,需要靈活變通,以及出色的推理能力。只是我尚不知如何將這些能力放在案件上運用自如。
畢竟以前聽得都是別人的故事,跟自己真正參與其中,完全是兩種感受。
不過今天聽了幾個失蹤少女走失前後得經歷,雖然時間點不同,但能夠看出來,家庭情況都很複雜。貓耳朵衚衕裡的失蹤者,多數是年齡偏低,女子學館內的學生。之前在警察局吳勇跟孫肖漢拿出名單時,我也簡單研究了下。
吳勇那份名單裡的失蹤者,年齡要比我調查這邊得偏大些。到了孫肖漢那邊,失蹤者多數是二十幾歲,已嫁人妻的。
單從這幾份名單來看,或許失蹤者跟區域有關。因為貓耳朵衚衕裡有個女子學堂,所以失蹤者年齡相對都偏低。不過幾個區域間,失蹤者年齡分佈稍有不同,又能說明什麼呢?假測這些失蹤者都已遇害,兇手統一把屍骨扔進了南運河的情況下,今天打撈隊也對河水區域進行了打撈,卻什麼都沒打撈上來。
那死者除了頭顱外的其它屍骨又被處理去了哪兒?
有可能沒被發現的頭顱、屍骨是被順著河流衝去了下游。我記得於法醫說過,今天發現得那三個頭顱,在水裡浸泡的時間最起碼有半個月了。
按照這個時間點來算的話,加上水流算計,半個月得時間頭顱才被衝到南運河發現頭顱得位置?
發現頭顱得位置,肯定不會是兇手拋尸位置,可按照半個月計算。兇手很可能不在北都,而是在上游某個村落,可失蹤者卻全是北都人。失蹤者若都是晚上失蹤的,兇手倒有藉著月色運屍到遠離北都的村落。
可失蹤者並非都是在晚上,比如林音,是在上午失蹤的。兇手要在光天化日之下綁走屍體並運出城的可能性非常低。如果不是在上游村落,又怎麼解釋頭顱在河裡浸泡半個月才被衝上岸這個時間點呢?
還有個疑點就是漲潮,漲潮退潮時間是有跡可循的,像是經常出海,或者是如那個發現頭顱的目擊者,經常依靠漲潮去撿些衝上岸的魚蝦,肯定是知曉大概什麼時間段會漲潮。但可以確認兇手並不知,否則就不會在漲潮前夕把頭顱扔進河裡。
不知有沒有可能,頭顱確實是在水裡浸泡了半個多月,但兇手是最近幾天內才把頭顱處理,扔進南運河的。兇手也沒想到會遇漲潮,更沒想到與此同時有個新部門在警察局成立,頭顱得出現引來了專門針對此事地調查人員。
在這個邏輯下似乎也能解釋為什麼衝上岸得只有三個頭顱,而沒有身體其它部分的屍骨。因為兇手很有可能是分批處理屍骨的,也許這次兇手只是把頭顱部分拿到了南運河處理掉。
所以不管任由打撈隊如何打撈,都不可能打撈上身體其餘部分骨骸。
我越想越覺得這種可能性很大,同時也解釋了很多本來無法解釋得事。不知不覺街上已經鑼敲二更,打更人喊著“關門關窗,防偷防盜。”
是時候該休息了,我將思緒從案件中抽出來,合上本子放進挎包,伸了個懶腰,然後將放在一旁地煤油燈燈罩拿開,吹滅,鑽進了被窩裡。
一夜無夢,次日打更人再度出現,邊敲著鑼邊喊著“早睡早起,保重身體。”睜開眼,朝父親那邊看去,他已經起床離開了,被褥整整齊齊地疊了起來。
父親是個鐵匠,在我小的時候,他就有意讓我繼承他得衣缽,無奈我體弱多病,身體素質較差,輪不動大鐵錘,更受不了高溫,父親這才放棄我,收了鄰居倆小孩為徒。這會兒父親應該已經去了鐵匠鋪準備一天得工作了。
起床疊好被褥,桌子上是父親準備好的早餐,一碗菜葉粥,兩個粗麵饅頭。我坐下身吃完填飽肚子後,便也離開了家。清晨街道人來人往,各種忙碌景象,我在去警察局途中,遇見了騎腳踏車得吳勇。
他在我身後,不斷按著車鈴,叮噹直響。然後騎到我前面停了下來,我有些驚訝:“你有腳踏車?”
“我上戰場立過一等功,這是獎勵品。”吳勇一臉驕傲地說:“來,上車。”
他騎起腳踏車,我緊跑幾步,一個跳躍坐在了後座。吳勇一邊蹬著腳踏車一邊詢問我:“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