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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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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這一篇相關不算字數,只是為了順利寫作備份一下

&esp;&esp;宋朝兵制

&esp;&esp;中國宋朝(96o~1279)重建統一的封建政權,南方經濟展較快,北和西北地區民族/矛盾轉趨激烈。建立統一的封建政權後,進一步強化中央集權,軍事制度生巨大變化。北宋時期皇帝直接掌握軍隊的建置、調動和指揮大權。其下軍權由三個機構分任。樞密院為最高軍事領導機關,掌軍權及軍令,三衙,即殿前司、侍衛馬軍司和侍衛步軍司,為中央最高指揮機關,分別統領禁軍和湘軍;率臣,為禁軍出征或鎮戍是臨時委任的將帥,統領地分屬三衙的禁軍,事畢皆撤銷。

&esp;&esp;兵符出於樞密,而不得統其眾;兵眾隸於三衙,而不得專其制。”樞密院有調兵之權,卻不掌管軍隊;三衙掌管軍隊,卻無調兵之權;遇有戰事,由皇帝任命率臣領兵出征,從而實現了“兵之權”與“握兵之重”的分離。這種體制對於消除中唐以來綿延2oo多年藩鎮割據的局面,確實起到了重大作用。在平定各地割據政權的過程中,各小隊中的精兵被收編入禁軍,編入殿前司1127年後,金兵繼續南下,宋政權偏安江左。北宋和南宋的軍事制度有許多不同之處,但總的是吸取晚唐、五代軍閥割據的教訓,皇帝加強集權,削弱大將兵權,以文臣御武事;集中大量財力、物力,供養大批招募來的軍隊,募兵制始終居於極其重要的地位。

&esp;&esp;兵力的配置上,宋朝軍制遵循“強幹弱枝,內外相維”的原則。禁軍中最精銳的殿前軍駐守在京城,侍衛親軍駐紮在各地。京城的人馬最為精強,各方鎮知道兵力不敵,不敢造反。這就是“強幹弱枝”如果京城有變,在各地駐紮的禁軍聯合地方的兵力,也足夠對付變亂。這樣就“內外相制,無輕重之患”這就是“內外相維”北宋軍隊由禁兵、廂兵、鄉兵和蕃兵組成,以禁兵為主體構成一種中央軍和地方軍、正規軍和非正規軍相結合的武裝力量體制。

&esp;&esp;衙在北宋享有相當可觀的待遇“其任之也重,則其待之也亦不輕”[5](續集卷44)是當時北宋朝野上下的共識,如宋太祖朝就是:“封父祖,蔭妻子;榮名崇品,悉以與之”[6](卷8)神宗亦批曰:“殿前、馬、步軍三帥,朝廷待遇,禮繼二府,事體至重。”[7](卷274)所謂“待之也亦不輕”、“事體至重”除三衙為北宋“武臣極任”地位居武將之外,具體說來還大致有以下各種名目:

&esp;&esp;俸祿優厚

&esp;&esp;武臣俸祿之厚本屬北宋俸祿制度的特點,如時人張演有云:“宋朝之待武臣也,厚其祿而薄其禮。”[5](後集卷21)三衙作為“武臣極任”當然更為突出,像仁宗朝御史中丞賈昌朝在分析外戚等“恩幸子弟”垂涎三衙職位的原因時就說:“其志不過利轉遷之,俸賜之厚耳。”[7](卷138)事實也就是如此。

&esp;&esp;恩蔭妻子

&esp;&esp;恩蔭,又稱“任子”、“門蔭”、“世賞”是指朝廷根據官員職、階高低而授給其子孫或親屬以官銜或差遣的制度。北宋恩蔭之濫是空前的,僅名目就分為郊祀、聖節(皇帝生日)、官員致仕、官員申報遺表和臨時性恩典五大類。從真宗朝開始,北宋恩蔭制度趨向固定化,規定:文官自侍御史知雜事以上,每年蔭補一人;從帶職員外郎以上,每三年蔭補一人;武臣從橫行以上,每年蔭補一人;自諸司副使以上,每三年蔭補一人[8](p64o)三衙除依例享受上述待遇之外,還有所謂“初除管軍恩例”以位至節度使的殿前都、副指揮使為例,一是加封母、妻“母封郡太夫人,妻封郡夫人”[9](卷中)二是補親子或孫一人為閤職。如神宗元豐元年十月四日,以左侍禁賈裕為閤門祗候“先是,賈逵以經畫鄜”延邊事得子祐閤門祗候,後除殿前副都指揮使,以例乞除裕閤職,詔止遷一官。至是,逵再乞。上批:‘裕元合與閤職,以遣逵經畫邊事,特推恩,今逵所乞,乃除殿帥恩例,可依所奏。’”[4](職官三二之五)又如高宗紹興元年十月二十二日“樞密院言郭仲荀乞初除官軍恩例,吏部擬申當得閤職”閤職,乃當時易於升遷的美職,時人至有所謂“寵在閤職”之說。故宋高宗在批准郭氏乞初除三衙恩例後,即有“祖宗待三衙之厚如此”[4](職官三二之九)的慨嘆。三衙其他管軍的恩例要略低於殿前都、副指揮使,但亦相當優厚,故真宗朝馮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