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聽在鄭彬耳中,其中一個詞敲在了他的頭上。
——“昨天”
。
昨天,正是他們在專案組成立會上預判兇手再次作案的日子,也是他們執行誘捕計劃的日子!
原來兇手並非躲藏起來不敢露面,而是已將罪惡的黑手,伸向了站街女之外的棚戶區女人!
鄭彬恨恨擰眉。
法醫背對著他,沒有看到他臉上的表情,接著自己的話向下說道:
“老鄭,受害者下肢屍僵,不,全身主要大關節部位的屍僵,確實已經緩解,我一開始並不是亂說。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就我所知,只有一種可能——在屍僵完全形成之後,強行破壞以消除僵硬狀態,屍僵便不會再度出現——也即是說,有人在受害者死亡八小時或更久之後,重新改變了屍體的姿態。”
鄭彬提煉出關大海話裡的重點,“屍體被動過。”
嬌豔欲滴的黃白菊花,仔細打掃過的現場,嶄新的棺材罩,滿滿一櫃的紙錢大米,消費不起的西裝與高跟鞋……
連同法醫的這句話,在鄭彬腦海中聯結成串。
他在窄小的客廳裡踱步,從內兜裡取出煙盒。
“根據血跡分佈和屍體狀況,這起命案一開始和另外三起‘熊偶案’沒有不同,兇手殘忍地虐殺了吳茉莉,棄屍臥房櫃床之上。”
鄭彬不會在案子現場吸菸,只是將煙盒緊緊攥在手裡。
“然而數小時後,有人不僅打掃乾淨了現場的血汙,甚至也將吳茉莉的屍體擦洗一番,還為她換上了新鞋新衣服,精心梳妝打扮,最後放入櫃床,按照習俗用紙錢和大米層層覆蓋,外蓋嶄新的棺材罩——”
他在顧懷天身邊停了下來,看向欲言又止的實習警察,示意他說話。
早前顧懷天在小方桌的抽屜裡找到了屋主的身份證和租房合同,證實正是吳茉莉本人,但他看自家師父和關法醫來言去語交談熱絡,便一直沒敢橫插進對話。
此刻既已得到鄭彬授意,顧懷天再忍不住,提了一句:
“這,掃屋換衣,聽起來像入殮儀式啊?”
“想必那個人帶不走吳茉莉的屍身,索性將她平日躺臥的櫃床用作棺材,權當就地安葬。”
“那,估計花瓶裡的菊花,也是那個人帶來的,以示祭奠。”
——黃白菊花,滴水如泣,枝葉向著臥房的方向齊齊彎折,似是有人納頭敬叩。
按照常理,一個人恐怕不會帶著大米紙錢、新鞋新衣等累贅行兇,也不會在殘忍殺人後長時間逗留在現場,更不會突然“良心發現”
,讓他的受害者多少獲得了一份體面。
鄭彬問顧懷天,“你覺得這個再次進入現場的人,會是誰?”
“這個人既知道這裡有命案發生,又沒有報警,那麼不是兇手本人,就是與兇手關係匪淺,”
顧懷天想了一會兒,回答道,“我個人傾向於前者,因為在之前的三起案子裡,並沒有發現有後者這號人物存在。”
提問者點頭,“我也認為就是兇手。”
“可是不提那身西裝高跟鞋,單是一櫃子的紙錢大米,花銷就不算小,”
鄭彬繼續說道,“而且光是運來這些東西便相當耗費氣力,更別提他還要冒著被鄰居發現的風險,多次到公用水房取水回來擦洗——圖什麼?”
顧懷天答不上來,但鄭彬並非是在問他,而是在問自己。
進出現場的一來一去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令兇手心境如此劇變?
與之前的三個受害者相比,吳茉莉有何不同,竟值得兇手多此一舉?
——法醫從臥房走了出來,將一個證物袋遞到他手中,打斷了鄭彬的思路。
“在死者交握的雙手中,塞著這個。”
接過證物袋,鄭彬與裝在裡面的小熊玩偶四目相對。
更正,那是半隻小熊。
半隻白色小熊,只有一個熊頭,連著勉強能稱作軀幹的毛團;四肢缺失,針腳疏鬆,應是倉促縫成。
唯獨用兩隻玻璃球縫成的熊眼,精巧可愛,黑亮惹憐。
巧合的是,這時鄭彬的手機響了起來,來電人正是東大附中的校長,準備告訴他有關熊偶公仔的訊息。
“遲校長,早上才給您那邊發的協查函,這麼快就出結果了?”
鄭彬向周圍人做了個噤聲的手勢,開啟擴音,隨口客套一句便直白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