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斌道,“大飛你可別這麼說,你是公司元老,而且為公司寫了不少成名曲,我怎麼可能開除你?只不過讓換個崗位而已,這在普通單位不是很正常嗎?”
沒等林初冬說話,蘇羽琳直接懟道。
“正常什麼啊!”
“大飛樂隊,主唱不是大飛,你開玩笑呢嗎?”
“再說了,大飛的唱功誰能比得了?那些成名都是大飛的代表品,別人唱了能有這個味道嗎?”
沈建斌臉色漸漸的收斂了起來,蘇羽琳已經簽了續約合同,未來的一年內,她還會是沈建斌的員工,所以跟她沒必要客氣。
“公司要運營的,是整個樂隊,而不是某一個人。”
“樂隊的存在,就是為了提現商業價值,一個唱得好的主唱固然重要,但一個能帶來流量的主唱,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
“伍博是我精挑細選出來的,東海音樂學院畢業,說起來還是大飛的學弟。”
“他的嗓音條件、颱風、以及綜藝感都很強,說句你們不愛聽的話,各方面都碾壓大飛。”
“他才是我們大飛樂隊的未來!”
聽到這話,林初冬自嘲的冷笑一聲。
想不到三年的辛苦,換來的竟然是這個結果。
沈建斌道,“大飛,你要是想單飛的話,也可以……”
林初冬道,“不用說了,解約吧。”
沈建斌眼神中露出一絲得逞的笑意,“當初創立公司,你出了十萬,那時候並沒有簽署股份協議,所以咱們還是按照法律來吧。”
“我按照銀行標準,年化利率百分之四,最高的利息給你,一共是十一萬二,加上你這個月的工資,給你十二萬,不用找了。”
林初冬嗤笑一聲,三年前這個破公司一無所有,他拿出了全部積蓄十萬,三年過後,他拿走了十二萬,真是諷刺啊。
“我的歌呢?”
沈建斌道,“合同上寫著了,歌版權五十年,詞曲都是你,你要想唱的話,ktv隨便唱,但是商演不行。”
林初冬眯了眯眼睛,“伱改合同了?”
當初籤合同的時候,公司不那麼正規,合同也沒有太詳細,現在想來,沈建斌如果當初就有心思坑他的話,改合同也不是一件難事。
沈建斌淡淡的一笑,說道,“補充合同嘛,有一次你喝多了籤的。”
不能怪沈建斌做事太絕,主要林初冬才華橫溢,三年來寫了十幾首經典之,只要主唱嗓音不錯,吃老本也能吃一陣子,這些歌絕不能讓林初冬帶走。
林初冬冷笑,果然是符合他的做事風格,真卑鄙啊。
沈建斌道,“當初買電吉他的錢,也都是公司出的,現在算是公司的私有財產,你就只有一把木吉他,你可以帶走。”
蘇羽琳一拍桌子,怒道。
“沈建斌!是不是太過分了!這江山都是大飛打下來的,就算是讓他走,也得體面一點吧?”
沈建斌的臉色陰沉下來,冷冷的說道。
“第一,在公司裡,員工禁止直呼我的姓名,再有下次,我算你違約!”
“第二,你們只是公司的員工,不是股東,公司的任何決定,輪不到你們來指手畫腳,聽見了嗎!”
砰!
沈建斌猛地一拍桌子,頓時,整個會議室裡鴉雀無聲。
平日裡沈建斌就很嚴厲,幾乎沒人敢頂撞他,林初冬能跟他談條件,不代表其他人也能。
林初冬站了起來,說道。
“行了,我走了,你們開會吧,吉他我自己拿走了。”
說著,林初冬轉身離開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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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怕晚走一步,蘇羽琳小脾氣爆發出來,那樣吃虧的最後也是她。
去樂器室背了那把當年花一千塊買下來的吉他,走出工室的大門。
外面車水馬龍,人人都十分忙碌。
唯獨林初冬,揹著一把琴,慢悠悠的走在街上。
陽光好刺眼,就像是在嘲笑他這個失敗者一樣。
走過地下通道,一道歌聲傳來。
一個民謠歌手,正站在通道里,深情地唱著他寫的歌,《秋季的離別》。
手裡的一把琴和他揹著的一樣,很舊了。
可音樂這東西,還是老的有韻味。
林初冬沒有駐足,和他擦肩而過。
看到林初冬揹著吉他,流浪歌手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