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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賈家。
賈張氏惡狠狠的盯著秦淮茹“不能改嫁,上班了得每月給我5塊錢養老,要不然工位我會賣掉,你自己帶兩賠錢貨到農村去”
“你說了不算”秦淮茹臉色如常“工位不是由你決定的,還有賈東旭的賠償金你得拿出來,要不然,我會送你回農村”
“反了天了”賈張氏氣的一佛沖天,二佛出竅了。
秦淮茹出了月子,就要去軋鋼廠報到入職。賈張氏要秦淮茹保證不改嫁,保證給她養老錢。
在賈張氏心目中,秦淮茹很好拿捏,只要威脅她不答應就把她趕出賈家。可今天正式說起入職的事,秦淮茹居然威脅起她來了。
這段時間,婁曉娥陪秦淮茹跑了兩趟市婦聯,工作人員明確告訴她。
在丈夫意外去世後,兒媳婦沒有法定義務贍養婆婆。
從法律角度講,贍養義務主要存在於父母與子女之間。兒媳與公婆是基於婚姻關係而產生的親屬關係,當配偶一方離世,這種親屬關係在法律上就不再產生贍養義務。
不過,如果兒媳自願繼續照顧婆婆,這是一種值得讚揚的道德行為。並且在一些情況下,若媳婦繼承了公婆的部分遺產,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可能需要承擔部分債務等責任,但這和贍養義務不是一個概念。
另外工作人員還告訴她,賈東旭的工位她作為配偶是第一繼承權的。賠償金也有他的一部分。
婦聯又跟她們說,如果有人欺侮和不公正對待,婦聯會替她出頭的。如今她有底氣了。
“呯”賈張氏摔門而去,搬救兵去了。
:()四合院之沉默的背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