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林墨無理取鬧的話堵得有些發惱,馬宣咬牙:“白兄難道不知,好奇心會害死人嗎?”
“萬一我就是那個不畏死的呢?”林墨寸步不讓。
“好吧!”點點頭,馬宣猛地退回去。
林墨尚未反應過來,他已劈手奪下小鐵鍁,轉身蹲在地上挖掘起來。
林墨已經將這株蘭挖得搖搖欲墜了,馬宣是個男子,力氣比她大,只挖了兩下,便將好端端的一株蘭徹底連根挖了出來。
只見,花圃裡赫然出現了一個坑洞。
再無掩飾,裡面的東西完完全全呈現在了林墨面前。
像是生怕林墨瞧不清楚,馬宣從袖袋中摸出個火摺子擦亮,好心地遞給林墨:“白公子自己先瞧吧!我繼續幫你挖。”
說完,也不理林墨,馬宣又開始挖下一株。
林墨的眼睛死死瞪著坑洞裡的東西,滿臉不可思議。
怎麼會這樣?
難怪龍旭堯始終不贊成大喇喇派兵進來四下裡掘地三尺,原來,謎底揭開,竟如此令人尷尬。
那坑洞中的東西林墨再熟悉不過。
骨頭,全部都是骨頭。
只是,這一看就不是人類的骨頭,皆是小小的碎骨頭。
有兩個特別突出,單從外形上,林墨便能瞧出那是未啃食乾淨的雞爪子。
也就是說,馬宣每天晚上埋在花圃裡的花肥,都是學子們白日裡在大廳用膳後,清理出來的殘羹剩飯?
這簡直……是在開玩笑吧?
彷彿不用觀察便能洞悉林墨翻滾的內心,馬宣也不抬頭,一邊挖,一邊譏諷地問:“白公子可瞧清楚了?裡面到底是不是你想找的東西?”
心頭一凜,林墨脫口道:“馬兄以為我要找什麼?”
“在下又不是白公子肚子裡的蛔蟲,白公子想找什麼,我豈會知道?不過……”
停下手裡的動作,馬宣看過來:“似乎,與白公子一牆之隔的小顧公子六人,已經很久沒來西院上課了。
說起來,除了小顧公子,其他五人,還曾是在下的室友呢!”
話已至此,就沒什麼可遮掩的了。
眯起眼睛,林墨一字一頓問道:“那馬兄以為,顧立輝等六位學子,如今在哪裡?”
“我怎會知道他們在哪裡?”繼續挖,馬宣的聲音裡帶著一抹自嘲:“我又不是文學或者夫子,他們去哪兒豈會告知於我?
難道白公子來西院這些天,還沒看清楚我在西院的處境嗎?
在下不過是這些富家紈絝眼中的一條癩皮狗,白公子問我這樣的問題,當真問錯人了。”
林墨哪裡會死心,繼續問:“馬兄不是說了嗎?你與除了顧立輝之外的其他五名學子算是室友。
室友多日不來上課,馬兄就不奇怪,也不擔心?”
“奇怪?擔心?切!”馬宣嗤之以鼻:“倘若白公子家裡養了條人人都討厭的癩皮狗,你夜不歸宿,那癩皮狗可會擔心你?
我倒是有什麼資格擔心他們?
人家家大業大,興許幫長輩們打理生意去了也未嘗可知,我有什麼好奇怪的?
再說……”
“罷了!”打斷馬宣的自哀自怨,林墨再問:“我們換個話題。馬兄可否告訴我,你為何要在花圃裡埋這麼多碎骨頭嗎?”
“為何?”抬頭看林墨一眼,馬宣彎彎唇角,笑起來:“白公子可知什麼是生命?”
“……”林墨一臉茫然,完全不明白馬宣突然轉移話題的意思。
很顯然,馬宣根本不在乎林墨能否回答上來。
低下頭,他一邊繼續挖,一邊道:“所謂生命,便是會吃喝拉撒的東西。
既然會吃喝拉撒,又怎不知什麼好吃,什麼不好吃?
想必白公子也明白,肉的口感,比毫無營養的粗糠爛菜要好很多吧?
既然白公子都能喜歡吃肉,我種植的這些蘭,為何不能喜歡?
只可惜,人天生就是一種下賤東西,總喜歡自己把自己分為高低貴賤、三六九等。
像白公子這樣官宦世家出身的公子哥,哪裡會了解窮人的下賤和卑微?
你們上等人可以給你們的花草吃更好的精肉,而我這種窮鬼,只能給我的蘭,吃一些別人吐出來的殘羹剩飯罷了。
但即便是殘羹剩飯,也比沒有要好不是嗎?
故,我每日都會在學子們用膳之後,悄悄去大廳幫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