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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法理的重要性

【十八世紀婆羅洲地圖,在上一章作者有話說裡,還有書圈之中,感興趣可以看看!】

“爹,西方國家只要獲得承認就是正式立國了,只要荷蘭人承認我們的政府,在西方人看來,就意味著我們是一個完整的國家。”

“如果到時候咱們和荷蘭人起衝突,就是兩國交戰,到時候咱們就有法理拉上英國人,法國人一起對付荷蘭人!”

“在西方,如果一個勢力沒有獲得其他國家承認,在法理上,它就只是一個割據勢力,而不是一個國家!”

“入侵一個割據勢力和入侵一個國家,政治層面是截然不同的。”羅振軍看向老爹解釋道。

歷史上的蘭芳共和國,雖然國祚有一百零八年之久,但無論在西方歷史上,還是東方歷史上,史學家並不認為蘭芳共和國是一個國家。

雖然從國家定義,蘭芳共和國具有一個完整國家的特性,但在主權歸屬上,蘭芳共和國國土法理上屬於衰落的汶萊王國。

但是在一百零八年的國乍之中,它既沒有得到清政府的承認,也沒有得到荷蘭與英國的承認。

所以在史記上,蘭芳共和國缺乏國際認可,並不被認可為一個主權國家。

如果得到清政府,荷蘭,英法等國承認,具有法理性,那麼在二戰結束,只要蘭芳復國者還在,那麼根據國際公約,蘭芳共和國是有很大機率被複國的。

可惜,歷史上的蘭芳共和國缺乏法理性,相比主權國家,在國際歷史上,反而認為蘭芳共和國是一個華人割據勢力更為合適。

這也是為什麼羅振軍要讓荷蘭人承認,只要一承認,那麼南洋華人自治政府就是一個主權國家,即便未來幹不過荷蘭人,只要還有坤甸華人想要復國,那麼在國際上,是立的住腳的。

當然了,這算是有備無患。

但法理性有了,未來與荷蘭人敵對以後是有利的,起碼可以從國際層面,道德層面,譴責荷蘭人,大機率英國攪屎棍也會加進來,甚至其他看不慣荷蘭人的國家,也會對南洋華人自治政府伸出援手。

即便他們心懷鬼胎,說不定到時候也需要這些心懷不軌的傢伙們幫忙。

還有一點,那就是乾隆狗賊目光短淺,即便他低三下氣求承認,這老狗也不會給自治政府合法性。

不然,即便他不:()重回十八世紀,努力乾死乾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