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想拆穿我的謊言了。
但是當我查了一下這個口紅的價格之後,我就釋懷了。原來只要39.9一隻。而且第2支9.9。
我可能能接受,我自己給自己買的口紅,可能只要十幾塊錢。我最喜歡的戈戈舞也只有20塊錢一支,用了許久。但對男人終究還是有期待的。總覺得不超過100的口紅拿不出手。但我發現那隻口紅只要四五十塊錢的時候,還是低於了我對送禮的預期吧。可能還是因為不愛吧。
我今天突然想起來,在大學學校原來地下的某個場所還沒有搬遷的時候,成狗狗帶我去給我買的那個我當時超級喜歡吃的,4塊錢的巧克力聖代。我後來吃過許多更貴的飲品。但始終再也沒有當年從他手裡拿到巧克力聖代的那種幸福的感覺。在學生時期就容易被特別廉價的愛所感動。可當時的感動是真的,後來哪怕遇見再多也覺得無趣也是真的。反而會想回到當年那個時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