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反觀親密關係,好像弱勢的那一方總要忍辱負重,這個是不爭的事實。
我之前忽略了這個問題。比如母親,同父親在一起的時候,倆人都沒把彼此當人看,都不管彼此,所以母親只能脾氣暴躁,飛揚跋扈,只有這樣她才能保住她的孩子,照顧好整個家。而母親現在同叔叔在一起,因為叔叔的條件要好上許多,所以母親碰到叔叔就會很低頭,很忍耐。但我們的性格本質是強勢的。母親不喜歡處處受人管束,不喜歡對方某天不願意待下去,從而大發雷霆的樣子。
所以阿林那天說的,就算門當戶對,女的就很難低頭。而男的,又不想低頭,所以久而久之也會有矛盾。
所以,我們的愛裡也有許多的隱忍和拉扯。
比如我對蕭雨,我從來都不喜歡他,知道他是這樣之後就更看不起他。他最大的好處大概就是他能低頭,但是他能低頭的前提是他會日後想盡辦法榨乾你的血。這大概也是他最大的可恨之處。所以就連他的小三都說了他從頭到尾都謊話連篇,但是看起來很溫柔,那種真的一切以你為主,看著很顧你的那種感覺真的很殺人。但是一旦你陷入了他的陷阱,就會不斷被他用更大的騙局欺騙。就連媽媽也會說我之前剛生完小孩的時候,他那個照顧的勁就看起來挺好的,但並不妨礙他後來丟下一個多月的小孩和我,長達半年的不管不顧,轉頭就去騙他的學生的學費。
而我對阿林,可能我愛他,愛他的顏,又因為我總覺得他是個潛力股,所以我總是處處相讓,但是他的各方面與女孩子相處的感覺必然是不如蕭雨的。他會在明明我說了要喝阿薩姆之後還是買了冰糖雪梨,會在我說讓他補償早餐時快速離去。我對他更是沒有要求,甚至費盡心思去討好,甚至哪怕經期doi。但是我其實不太喜歡這樣狀態下的我和我們這段關係。
但是對潔威還有一些人又不一樣,我看見他就煩,他做的事很容易就觸犯我的底線,我很容易就會炸。
可能我只是需要精神寄託。一個我看起來會喜歡的精神寄託。我上次離開永華,我想了他好幾天。現在徹底離開阿林了,我也時常會想起他。
而我如今更像一個無家可歸的人,過年需要回家拜年,但是又不知道應該住在哪裡。如果沒離婚,就一個人住在那處房子,如果離婚了。母親的家想要住的話很難,叔叔不太願意我在這裡。低姿態總是活不好的。我成為了大眾眼裡的笑話,成為了擇偶的反面教材。甚母親說讓我帶幾百塊錢去外婆家住著,說實話我寧願住酒店也不想去外婆家住,會被那些姨們笑死的。我從小驕傲,讀書都還不錯,一直是乖乖女,卻沒想到二十多歲反而要在外婆家過年,豈不可笑。外婆和那些姨原本就覺得我遠遠不如我那些飛黃騰達的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