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是奉命指揮古鎮潛伏特務破壞工作。
聽說他破獲了不少案件,都是他為自保,自作主張。
包括暴露我,又暗中通知我撤離。
組織對他很不滿意,才會有劫持事件。我參與了劫持。
十、橫南鎮書記等五人被害,是他逼我們乾的。
十一、他出身特務世家,父親肖有財,是保密局少將莫昆,早期安排的潛伏特務。
十二、我也是最近知道的。莫昆在臺灣,還經常跟他聯絡。
我身邊人都懷疑,他父親,就是潛伏南京地區的總瓢把子。
肖秉義看後笑笑,問:“十幾條罪狀,條條都能證明本人是潛伏特務。”
“還捎上了我父親,可見舉報人是想滅門啊。”
“我法道也太大了吧?好像我家是橫南鎮潛伏特務總司令部似的。”
“我再加一條,我媽是南京地區潛伏特務總瓢把子秘書。”
龍科長嚴肅的說:“你一條都不認可,是吧?你可以解釋。”
“我懶得解釋。不過其中一條我確有疑惑。”肖秉義慵懶道。
龍科長來了興趣:“哪一條?”
肖秉義回憶道:“5月17日上午操場集訓會上,朱局長宣佈我管制解除。”
“回到宿舍,發現褲兜有紙條,通知我中午去某某餐館跟褚鷹會面。”
“我被分局接回,一車到院內。換上警服,直接去了操場。紙條哪來的?”
“鄭爽可能就是橫南鎮鄭老闆,他能進分局塞我紙條嗎?”
龍科長分析:“塞紙條之人,可能在分局。”
“你回憶一下,那天有哪些人跟你接觸過?”
肖秉義皺眉想了一下說:“訓練時,跑步都有距離,塞紙條不方便。”
“只有列隊聽朱局長講話時,才有可能。”
龍科長提醒:“你再回憶一下,站你周圍是那些人?”
肖秉義回憶:“我右手是耿畢崇,左手是潘興。”
“身後好像是辦公室的人,當時沒在意。”
“紙條在褲兜哪邊?”龍科長興趣濃厚的問。
肖秉義答道:“右邊褲兜。”
“那只有耿畢崇有可能。”龍科長判斷道。
“不可能是他。如是他,會直接跟我說。”肖秉義搖頭道。
龍科長點頭:“紙條是在操場列隊時塞給你的。”
“查一下辦公室哪幾人,站你身後就行了。”
肖秉義點頭道:“我也這樣想。你還要我逐條解釋嗎?”
“你解釋的越清楚越好。不就十二條嗎?”
“逐條說明一下更好,好快些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