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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價值百萬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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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福心中嗤笑,天下人都知道靈血石乃是天生,無法分辨其中到底是否藏有靈血髓,隨便怎麼挑都是賭機率的事。雖然有些好事者總結出了看、拍、透、震四法,說是能夠提高選中有靈血髓的機會,但安德福做了這麼久的商人,也從來未能成功過。

他笑道:“任憑爵爺挑選。”

一百枚靈血石,也值得二百兩金子,雖然是小生意,總好在開個張。

第一筆生意談成,後面的生意就好談了。

沈振衣也不客氣,點一點頭,走入那一堆靈血石中,隨手挑揀,拋入銀盆之中,只聽噹啷之聲不絕,不過是一盞茶的功夫,沈振衣便都挑好了。

“您不仔細看看?”安德福知道隨便怎麼橫挑豎挑都是一樣,乾脆樂得大度。

“不必。”

沈振衣搖了搖頭,令人取來二百兩金子交給了安德福,又取來許多玉瓶,掰開一塊靈血石,手腕輕輕一抖,就見一道血線飛起,不偏不倚落入一個玉瓶中。

“咦?”

安德福一怔,不信這年輕人的運氣這麼好,居然第一塊石頭就開中了靈血髓,趕緊湊上來,舉起那玉瓶觀看。只見瓶中一塊六角形血色晶體如指甲蓋大小,正在滴溜溜亂轉,正是價值連城的靈血髓,不由大呼神奇。

“爵爺,您這運氣也是好極了,第一塊便有斬獲,真是開門大吉。.”

雖然心中有疑惑,但他還是歡天喜地的表示恭賀。

這已經是他商人的習慣——或許這真的是這位年輕的斬月之人運氣比較好呢?

沈振衣微微一笑,又捻起了第二塊石頭。

叮。

石頭裂開,又是一道血線飛出,落入玉瓶。

“又中?”

安德福傻眼,嘴裡還叫著,“好事成雙,雙喜臨門!”

叮!

第三塊!

叮!

第四塊!

第五塊!

第六塊!

第七塊!

……

沈振衣的手越來越快,每捏開一塊石頭,都必然有一枚靈血髓乖乖的躺在中央。

安德福瞠目結舌,終於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直到沈振衣開到第十五塊,他才突然大叫,奔到沈振衣面前,熱切握著他的手腕,“爵爺!您要發財了!這鑑定靈血石之法,價值百萬!”

當今之世,沒有一個人能夠鑑定靈血石中是否有靈血髓。所以石頭的價值,僅僅相當於靈血髓的十分之一,但即使如此,仍然有大量的錢是白花的。

如果靈血石鑑定之法能夠通行於世,那麼靈血髓的價格必然會下降,而那些沒用的石頭,一早便會被扔棄。

這對安德福與沈振衣來說都沒什麼好處。

但如果鑑定靈血石的方法,只有獨家擁有,那他們能夠賺錢的辦法就太多了。

對安德福來說,他完全可以將一批靈血石中剝取所有的靈血髓,然後再將剩下的廢物石頭退還給礦上或是混在一批料中賣掉,光這個差價,他就能賺得盆滿缽滿。

當然前提,是沈振衣願意與他合作。

沈振衣停下手,意興闌珊地將手中的靈血石拋回原處,笑道:“安老闆怎麼知道我這不是障眼法?”

安德福陪笑道:“小人走南闖北這麼多年,公子這本事是真是假,我還不至於看不出來。”

他剛才過於激動,這會兒才平靜了些,肚子裡打著算盤。

這位年輕的沈爵爺故意在他面前露這麼一手,當然不是為了炫耀。這種法門若是在大宗大派面前一展,必然會受到招攬,沈爵爺既然不願這麼做,而是自立門戶,顯然是個有野心的。

他當然會願意與自己合作,不必那麼急切。

想到這兒,安德福心中大定,嘿然笑道:“爵爺,小人有眼不識泰山,不想您有這一手能耐。光憑這一手,爵爺便可走遍天下。小人也不說虛的,若是爵爺願意教我這一招,日後貴山莊要用的靈血髓,都由小人包了。”

這也算是豪爽的開價,初時棄劍山莊尚未建設,用到靈血的地方不多。但日後建設陣法、符咒,每年的靈血消耗都不下上萬,安德福的這是許諾每年數十萬金的贈與。

沈振衣搖頭道:“這法子只有我能用,你也學不會。另外,你若真要包下棄劍山莊要用的靈血,那不出三十年,你一定就傾家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