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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身價飆升,商演不斷!

仰起頭,凝視著曹軍,楚楚可憐地說:“大哥哥,我冷……”

聽到楊蜜這句話,曹軍也動了惻隱之心,怕楊蜜凍到了,就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脫了……

2月21日,上午。

京城,多雲轉晴。

曹軍來到麥田公司,跟宋柯、鄧小健,商議經紀約的事情。

話說,自從曹軍上了春晚,唱了《父親寫的散文詩》這首歌之後,曹軍的身價,可謂是大幅度飆升。

曹軍的出場費,也從之前的5~10萬一場,直接漲到25萬一場,甚至30萬一場。

毋庸置疑,在我們華國,春晚的影響力,絕對是首屈一指,是其他任何舞臺都比不上的。

比如榮祖兒,她上了2005年代春晚之後,在內地知名度也是大增。

再加上,有了央視的背書,榮祖兒也受到許多內地演出商和廣告商青睞,演出代言不斷。

其實,早在上春晚之前,就有許多國內品牌,透過麥田公司和鄧小健,想和曹軍簽約。

雖然曹軍很想賺錢,但他始終認為,自己作為一位公眾人物,不能什麼廣告都接,必須跟信得過的優質企業合作。

經過一上午的溝通和交流,曹軍和宋柯達成合作,決定再和麥田公司,簽下半年的經紀約。

在這份為期半年的短約中,曹軍的收入,按8比2分成,曹軍佔8成,麥田公司佔2成。

麥田公司願意跟曹軍簽下這份短約,是因為這筆合作穩賺不賠,他們只需要給曹軍接洽、安排工作就行,不用花錢幫曹軍做任何宣傳。

而曹軍只籤半年,是為了靈活操作,只要有機會,只要個人利益能夠獲得最大化,他隨時都可能跟其他公司簽約。

宋柯也理解曹軍走馬觀花得想法,只是感覺有些可惜,沒能讓曹軍跟麥田簽下長約。

俗話說得好,買賣不成仁義在,宋柯並沒有因此記恨曹軍,畢竟曹軍的唱片約,一直都是在麥田公司。

而且,曹軍不僅是一位歌手,還是一位演員,他的經紀合同,自然不能隨便籤下。

想到此處,宋柯饒有興致地問道:“小曹,你心裡,是不是已經想好下家了?方便透露一聲嗎?”

曹軍坦然道:“老闆,其實找我合作的影視公司有很多,我自己也沒想好,究竟要跟哪家公司合作。”

見曹軍守口如瓶,宋柯也不想勉強,點了點頭:“行吧,反正無論你要去哪家公司,我們都不要就此斷了交情。”

曹軍笑著安撫道:“放心吧老闆,無論我將來要去哪裡,你都是我的老大哥,我的個人唱片,也都是由麥田來做。”

聽了曹軍的回答,宋柯也很欣慰,笑著感慨道:“小曹,你小子夠意思,算我沒看錯人!”

隨後的幾天,經紀人鄧小健,幫曹軍接了三場商演,平均每場的出場費為28萬。

短短几天時間,曹軍就輕鬆撈金84萬,除掉麥田公司經紀分成,個人純賺67.4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