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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一位女演員的來電!

所以,只花了一天時間,曹軍就在高小嵩的幫助下,將《童話》這首歌的原版編曲做了出來。

緊接著,曹軍又花了兩天時間,完成了《童話》這首歌的錄製。

錄製完《童話》這首歌,天已經黑了,北風忽忽的響,窗外還下起了下小雪。

看到曹軍和高小嵩這麼冷的天,還工作這麼努力,身為老闆的宋柯,也感覺很欣慰。

當然了,最讓曹軍滿意的,還是曹軍的出歌速度,以及錄歌速度,他就沒見過錄歌這麼快的歌手。

關鍵曹軍寫的歌曲,還特別有質量,錄出來的歌曲效果也特別好,這簡直不要太難得了。

要知道,以前朴樹錄一首歌,或者寫一首歌,多的時候要花上三兩個月時間。

不過,宋柯卻並不覺得朴樹很作,也不認為這是拖延症,而是對自己作品的材料比較挑剔,他認為朴樹是一個比較極端的音樂完美主義者。

在宋柯看來,朴樹對音樂元素的準備期是極其挑剔的,大多數東西都是寫了又廢,廢了又寫,這個過程肯定是漫長的。

第二是朴樹不太在意錢,這兩者,導致他出新歌的時間越來越長。

相比之下,曹軍簡直不要太高產,只是花了十多天時間,就錄了4首歌,照這樣的速度發展下去,估計一個多月時間,就能搞定一張唱片了。

於是,宋柯一高興,就請高小嵩、曹軍,一塊上館子涮羊肉,還喝了點小酒。

高小嵩本來就是能說會道的主,他要是跑去天橋說書,估計也能養家餬口。

喝了酒之後的高小嵩,就更加不用說了,全程都是他一個人在帶領談話節奏,幾乎沒停過,曹軍和宋柯只是偶爾附和幾句。

值得一提是,身為宋柯的小迷弟,高小嵩從未放棄過公開吹捧宋柯的機會。

想當年,高小嵩第一次知道宋柯,是在清華校園內的一片草坪上。

那天黃昏,他坐在綠地上抱著吉他彈唱,本是想招攬女孩的目光。

結果,路過的學生跟他說,“你知道宋柯嗎?就在這彈琴”,語氣裡滿是對宋柯的崇拜。

就這麼著,高小嵩記住了一個長他四屆的學長。

雖然宋柯是高小嵩的學長,但倆人的本科時期,並沒有什麼機會接觸。

而且,宋柯在校的時候,既在校足球隊踢球,又寫出了在京城各高校都傳唱的《一走了之》,是十足的大人物。

不過,高小嵩最崇拜的,還是宋柯的泡妞水平,他喜歡的幾個女孩子,都是宋柯的女朋友。

和風流倜儻女朋友換不停的宋柯出來,還沒寫出歌的高小嵩,只是清華音樂圈裡的一個腦袋大脖子粗的普通人。

不過,這不妨礙高小嵩瞭解宋柯,因為太有名,宋柯的各種小動作,都能廣為人知。

比如,宋柯自己開的吉他班,教同學彈吉他,一個人一學期5塊,一堆人報名,最多的時候,有40多個學生都跑去學彈琴。

再或者,宋柯帶著同學兜售高考模擬試卷,目標受眾就是那些弟弟妹妹要參加高考的同學,一份5塊錢,也賣了不少。

宋柯的這些行為,都被記在了“迷弟”高小嵩的心裡。

沒機會接觸的時候,高小嵩就默默記住了學長的生意“天賦”。

後來有一次,已經畢業了的宋柯,回學校參加飯局,高小嵩也剛好在飯桌上,看到機會來了,他就主動認識了這位學長。

“小曹,你知道嗎?當年我們每個人,都以跟老宋吃涮羊肉為榮,就彷彿我們的大哥回來了,小弟們特興奮。”

“想當年,我們大家一塊喝酒、彈琴、吹牛、談戀愛,情到濃時,就用菸頭燙自己的胳膊……”

聽到高小嵩說到這裡,曹軍顯然有些不太相信,他覺得能老上清華的學子,不應該如此煞筆中二。

曹軍非常不理解這個行為,覺得高小嵩在胡說八道,半信半疑地看著高小嵩:“不可能吧?你們為什麼要拿菸頭燙自己?”

高小嵩不以為然地道:“這有什麼不可能的,我們年輕那會兒什麼玩意沒玩過,不信你看。”

說著,高小嵩脫掉自己外套,然後捲起袖子,當著曹軍的面,指了指胳膊上的深深淺淺的疤痕。

“這裡,這裡,還有這裡,都是我用菸頭燙的。”

曹軍轉頭問宋柯:“我說宋總,你年輕的時候,不會也跟高老師這麼瘋狂吧?”

宋柯笑了笑,淡淡地說:“誰還沒年輕過沒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