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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如何賺取第一桶金!

瀛,一張唱片的收入,大致這樣分成:54.6%給唱片公司,30%給唱片店,製作人9%,作曲1.7%,作詞1.7%,出版社1.7%,rb音樂著作權協會0.4%,演唱者0.9%。

不過,在前世時,曹軍曾經聽說過,手機彩鈴特別賺錢,很多網路歌手,都靠手機彩鈴大賺了一筆。

想到此處,曹軍便好奇地問道:“高老師,除了賣唱片之外,公司就沒有其他什麼業務能賺錢的嗎?”

高小嵩認真想了想,沉吟道:“有是有,只是,這項業務還沒開展起來,最終能不能賺錢,暫時還是未知數。”

曹軍接著又問:“能不能跟我透露一下,是什麼業務?”

高小嵩坦然道:“這件事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是跟華國移動合作的,具體怎麼賺錢,能不能賺錢,我就不跟你畫餅了,還是等老宋回來再說吧。”

曹軍琢磨了一下,高小嵩說的這個業務,十有八九就是手機彩鈴,便點了點頭:“行,那我等他回來。”

高小嵩看到曹軍遲遲不肯簽約,有些著急了,他不可想錯過這樣的好苗子,搞不好又是下一個朴樹。

見曹軍無動於衷,高小嵩忍不住問道:“那……這個唱片合同,你籤不籤啊?你要是簽了,咱們明天一早,就可以開始錄製唱片。”

其實從一開始,曹軍就沒指望,能靠賣唱片賺到多少錢。

因為現在這個時代,只要一張唱片火了,用不了幾天,盜版就會在市面上氾濫。

再加上,網際網路提供免費下載和聽歌,根本沒多少人會願意花錢買唱片,都開始習慣了聽免費音樂。

所以,曹軍認為,真要想靠音樂賺大錢,還是要靠演出和手機彩鈴,這兩塊才是大頭,很可能讓他賺到第一桶金。

另外,這只是一張唱片的合約,也不是什麼賣身契,曹軍覺得可以接受,簽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而且,《董小姐》和《斑馬斑馬》這兩首歌,並不是曹軍的秘密武器,只是他給高小嵩表演的開胃菜。

曹軍不算聰明,卻也不傻,他不可能跟高小嵩一見面,就掏心掏肺,在他面前,拿出自己壓箱底的必火歌曲,他的想法,是要把好鋼用在刀刃上。

沒有太多猶豫,曹軍很乾脆地說:“籤,馬上籤,有高老師替我保駕護航,哪有不籤的道理,不瞞您說,我就是衝著高老師您來的。”

高小嵩平時習慣了給別人拍馬屁,很少被人這麼捧著,頓時有種如沐春風的感覺,笑道:“哈哈,你這話我愛聽!聽著特舒坦!”

看到曹軍拿起筆,高小嵩笑呵呵地說:“趕快簽了吧,我已經替你想好了,你就唱民謠歌曲得了,我幫你出一張純民謠的唱片,肯定能火!”

曹軍簽好合同後,高小嵩面帶笑意,鄭重其事地說:“好啦小曹,以後你就是我們麥田音樂自己人了,晚上我跟老宋請你到三里屯耍耍。”

見高小嵩笑得像個三百斤的孩子,曹軍也笑著點了點頭:“行,晚上聽高老師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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