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了,編輯說我寫書不容易,趕到一號上架,讓我吃個全勤什麼的,也不至於白忙活一場。
說白了。
一,看我可憐。
二,可能是看我長得帥,有別的想法。
果然,我預料的沒錯。
因為編輯小姐姐給了我兩個選擇:
第一:可以日更三千,洗白了她過來,她給我推薦。
第二:日萬,累死累活,吃全勤。
我真的很難以選擇,我毫不猶豫的選了一,因為誰都不想努力,這年代,努力太累了,而辛苦工作的人,老實幹活的人,往往不如動動嘴皮吹空調的人獲得舒服。
作者想躺平。
洗澡的時候,我緬懷的看了看手機,因為我知道,當我洗好的時候我就不是以往的我了,今後的我,只需要躺平,就能過的很舒服。
畢竟編輯小姐姐很貼心。
但是,我看到了讀者群那三五個人的聊天,雖然只有三五個,聊天記錄也稀稀拉拉的,沒有那種刷屏的感覺。
但是,我看到了‘什麼時候’幾個字。
一瞬間,我被擊中了靈魂。
我忽然想到,我躺平了,自己固然舒服了。
但是我對不起的人太多。
嗯,我對不起那三五個讀者。
那一瞬間,我懊惱的流下了眼淚,沉默的走出衛生間,來到了臥室門口。
編輯小姐姐翹著黑絲美腿衝我勾了勾手指,我閉上眼,心在顫抖。那一刻,我差點淪陷,是聊天群的記錄重新整理在眼前,手機的震動讓我幡然醒悟。
我裹起被子,將她扔出了門外。
我要日萬!
我感覺眼中有光在綻放,我感覺渾身的熱血在流淌,我感覺到自己找到了曾經的夢想。
等等……我應該先撕了黑絲的,畢竟來都來了不撕太浪費。
不過不管那麼多了,開啟電腦。
肝!
就在我開啟電腦的時候,敲門聲響起。
我心中激動,我知道編輯小姐姐後悔了,我很清楚,她明白就算是我要拒絕,也應該撕了黑絲的。
儘管這不是我的本性,但是我一向不喜歡拒絕,一旦有要求,我都會盡量去滿足。
於是我飛快的拉開門,果然編輯小姐姐站在門口,憤怒的看著我。
我彎腰,伸手……
卻被踹了一腳,踹在臉上,懵逼的坐在地上。
我抬起頭,那腳好美。
我想到了這腳趾敲打鍵盤一定會發出很悅耳的聲音。
我瘋了,我一個撲街,想什麼都是碼字。
明明可以做別的事情。
但是撲街也有夢想,我以為她喜歡居高臨下的看著我撕。
於是我再次伸出了手,卻又是一腳踹來。
“滾,這是我家。”
嘭。
門關了。
我站在夜幕的路邊,咧咧寒風如刀,吹的渾身骨肉分離。
我沉默的捏著手機往前走,拖鞋四處漏風,湧泉穴卻散發著溫熱讓我不至於凍僵。
我感謝她給我留了一件四角褲,不至於剛出門就被抓走。
終究是錯付了,我只是想日萬。
我有錯嗎?
撲街就只能出賣自己才能有一絲機會嗎?
我來到一個餐館牆外,透過透明的玻璃看去,裡面的客人很多都是一家幾口在聚餐,他們吃著雞鴨魚,幸福美滿。
我默默的取出手機放在眼前。
點亮了螢幕。
瑩瑩光芒中,我恍惚中看到了一張慈善的臉龐。
我淚流滿面。
“兄弟,手機賣嗎?賣了手機就有吃的了。”一個吊兒郎當長相醜陋尖嘴猴腮的傢伙摟著一個膚白貌美前凸後翹下巴尖尖腿子很長的姑娘站在我身邊問道。
他居高臨下。
我心動剎那,卻很快堅定:“不賣,滾。”
可惜我的手機不是核彈。
而我也不是出來賣手機的。
我只是想找個地方安靜的碼字。
我縮在牆角,看著尖嘴猴腮和大長腿打鬧著走向前方的賓館,隱約間聽到他們要慶祝跨年,要在最後那一秒度過美妙的那一刻。
我吞了吞喉嚨,街道上飄著香味,我餓了,應該先吃點東西再翻臉的。
心中鬱悶的我預祝尖嘴猴腮和大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