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值五兩銀子呢。”
一說到田地,範通的婆娘立即不說話了,這可是農民的命根子啊。
並且,范家也是剛剛起家,田畝的確不多,需要辛勤積蓄。
她遲疑了一下:“我的意思,是不是緩和些?只要方臘賣田,咱們也示個好…
“憑什麼?”
範通滋溜喝了一口小酒,愜意地打了個酒嗝:“田根他留著,咱只要田皮……這樣一來,日後官府的賦稅跟徭役,還是得他揹著,這方家世世代代,就只能做我家的佃戶了……”
田根,即為土地所有權,而田皮則是使用權。
如果所有權不變,那官府自然還是隻能向所有權的人催繳稅賦,這也是很容易將自耕農逼得破產的一種交易方式。
這範通如意算盤打得可謂叮噹響,既要土地收入,又不想承擔任何責任…
小吏之毒,就在於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