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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他知道蒙家這下是完了!

第二十九章 指鹿為馬

三十七年八月,始皇車駕經由九原,從直道至咸陽,發喪,太子胡亥繼位,號為二世皇帝,九月,葬始皇於驪山。

十月改元,為二世皇帝元年,胡亥年二十一歲。大赦罪人,李斯仍為丞相,趙高為郎中令。胡亥年少貪玩,不理政事,多為趙高代行,朝中大權實際落在趙高之手。

元年十月,二世下詔:

“始皇帝功過三皇,德超五帝,寢廟祭牲及山川百祀,應將始皇列入,並增重其禮,故令群臣議立始皇專廟。”

“古時天子有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雖萬世更替,廟卻不能毀。如今應單獨增加始皇一廟,稱之為極廟,四海之內各郡縣必須按時進貢,派人供職,祭祀用犧牲,一定要超過所有前王,而且禮數要更加完備。秦國諸先王廟,有的設在西雍,有的設在咸陽,今後天子只要在始皇廟祭祀即可。”

二世皇帝聽了非常高興,準了這項建議。

始皇葬禮及覆土,再加上建始皇廟,全都是浩大工程,徵用徭役及材料無數,黔首叫苦連天。

等到始皇棺槨入穴,趙高為了整肅宮中異己者和敲詐錢財,提出了一項奇特而又殘酷的建議。

在準備覆土尚未開始的前幾天,趙高啟奏二世說:

“始皇陵墓範圍既大,內裡宮室和地上宮殿一樣,而且從前六國擄獲來的奇珍異寶,大都陪葬地下,其中雖然設定了機關弩矢,可以防止盜墓者的闖入,但這些機關都是工匠所設定,或本身起盜心,或無意間洩漏了機密,都會危害到始皇陵墓的安全。因此臣建議,封穴覆土之際,所有知道機密的官員、監工、工匠及勞改犯,全部封埋在墓穴之內。”

二世未問任何理由,予以批准。

接著趙高又上了第二道奏簡:

“後宮始皇御幸過的妃姬宮人不下數百,有子者固應留在宮中,按照規定,無子宮人三年應從志願出宮,但經過始皇御幸過的,再嫁實在不太合適,應該全部用作殉葬。”

自周以來,賢王為了殉葬禮俗太過殘忍,多半已改為用陶俑陪葬,趙高這項建議是對宮中來個大掃除。

因為凡是受始皇御幸過的女人,不管得寵與否,身份就與一般宮人不一樣,她們自命是主母始皇寵愛,對趙高更是不看在眼中。

趙高這項建議正是針對這些恃寵而驕,常給他氣受的女人而來。

這兩項建議對趙高來說,還有一種極具經濟效益的附加價值,因為二世授權他全權辦理,只要他大筆一揮,說誰該殉葬就該誰,他並要心腹傳出風聲,只要有錢就可以買命。

這兩類要殉葬的人,在事先都遭到囚禁,美其名為優待保護,得到訊息的家人和親朋,莫不極力設法營救。

於是趙高府中門庭若市,這次發的財比上次炒地皮還要來得多。

剩下一些平日與趙高不合,或是寧死也不願向他屈膝,或是實在沒有錢可以贖命的人,數目仍然不少;應陪葬的宮人逾百,該殉葬的官員、監工、工匠和勞改犯,總計超過五千人。

這兩種人的殉葬,分成兩種截然不同的方式舉行,宮人是在白天以公開儀式送進陵墓,而後者則是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裡押進陵墓,將陵墓外的石門封死,全部活活地窒息在裡面。

趙高當然忘不掉尚分別囚禁在陽周和代城的蒙恬兄弟,他一再上奏,應該早日加以處決。

胡亥對蒙家總有那麼一份感情,再加上幼公主從旁說情,胡亥有了釋放蒙恬兄弟之心,趙高大為緊張。

那天,趙高在下朝後對李斯說:

“如今大事已定,丞相侯位將世代勿替的子子孫孫傳下去。”

“這都是趙大人協助。”李斯回答。

現在李斯見到趙高心中所存的那種壓迫感,隨著趙高的擴張權力,是越來越沉重了。不錯,趙高目前還遵守兩人事前的約定,趙高管宮內,李斯管外府,但他發現到趙高控制了二世,就等於控制了他這個丞相和全國。

趙高對他態度越和藹恭順,他越感到膽戰心驚。

“丞相志得意滿之際,可曾記得一項心腹之患?”趙高眯起一雙鼠眼作鷺鷥笑。

“什麼心腹之患?”突如其來的話,李斯一時會不過意來。

“在陽周的蒙恬,在代城的蒙毅!”

“哦!”李斯沉默不語。

說實話,李斯並不想殺蒙恬兄弟,反而覺得留著他們可以牽制趙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