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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和紀錦告別,紀錦忽然回頭看了他一眼,拉開身邊的椅子拍了拍:“過來,給你聽聽我的新歌。”

沈擎宇乖乖上前入座。

紀錦把demo的進度條拖回開頭,重新播放。

“現在還沒有編曲,主旋律差不多就是這樣了,伴奏可能還要改改。怎麼樣,好聽嗎?”

沈擎宇認真聽了一會兒,問道:“是情歌嗎?”

紀錦笑:“對,寫這首歌的時候我自己想到的主題是《秘密》。不過填詞會交給別人做,到時候填出來會是什麼樣我也說不好。”

普通歌手大都有固定的風格,或是苦情歌手,或是嘻哈歌手。這可能是受限於歌手自己的能力,也可能是團隊打造的市場定位。但紀錦卻並不拘泥於某種特定的風格,他自己有創作能力,他能夠將搖滾、古典、爵士、嘻哈、民謠等等不同元素相融合,並且融合得妙趣橫生。他是真的在玩音樂,這對他來說駕輕就熟。

“好聽。”沈擎宇再一次為自己的詞窮感到慚愧,“特別好聽。一聽就是你的風格。”

紀錦問他:“你覺得我是什麼風格?”

“呃,我不懂音樂,我也說不出來……就是你的歌,都能聽出是你寫的,反正特別好聽。”

紀錦挑眉,神神秘秘地壓低聲音:“那我告訴你我是什麼風格好了——我就是,天才的風格!哈哈哈哈哈!”

沈擎宇先是一愣,隨即也忍不住笑了。如果粟安在場肯定要翻白眼了,可沈擎宇被厚厚的粉絲濾鏡糊了眼,紀錦這副臭美的樣子在他眼裡怎麼看怎麼可愛。

“那你寫一首歌,需要多少時間?”沈擎宇問。

“這不好說,得看靈感,最快的時候我一天寫過三首。當然,只寫了主旋律和伴奏,沒有編曲……”說到這裡紀錦忽然停住,垂著眼過了片刻才又開口,“沒靈感的時候大半年寫不出一首歌也是有的。”

沈擎宇微怔。他察覺在說後半句話的時候紀錦的語氣有微妙的轉變。

可不管是一天三首還是半年一首,對於沈擎宇這種堪稱音盲的人來說都已經是不可思議的才華了。他脫口而出:“真好。”

“什麼真好?”

能堅持自己的夢想,能用自己的夢想賺到錢,還能得到應有的成就感,真好。沈擎宇笑了笑:“就是覺得你做音樂一定很開心。”

紀錦的目光忽然閃爍了一下。他靠回椅背上,眼睛望著電腦螢幕,卻沒有具體的焦點。

“是的。”他緩緩點頭,語氣鄭重,“音樂就是我的生命。甚至比生命還重要。”

沈擎宇不懂他為什麼忽然上升到生命這樣的高度,頓時不知道該怎麼接話。與此同時他注意到電腦右下角的時間顯示,不知不覺間居然已經凌晨一點了。

司機還在樓下等著,沈擎宇實在不好意思讓別人等這麼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