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琴。
這也沒辦法,滄市這時候還是不入流的城市,又是1997年,樂器店裡有這些東西賣就不錯了。
老闆是個三十多歲的搖滾青年,一身‘霹靂’的行頭,堪比後世殺馬特。
“小孩。買什麼?”搖滾青年正玩電吉他,見一個半大小子進來,心裡嘖一聲:又是個光看不買的。
“我看看吉他。”左小右看著店裡的吉他,都是很普通的貨色,標價基本上是三四百。也有好的,但是就兩把,都是上千塊的貨色。
左小右沒打算買好吉他,問道:“你這裡最便宜的吉他多少錢?”
果然是窮鬼。
搖滾青年從貨架上拽下一把有點陳舊的吉他,道:“二百五。”
“二百吧!”左小右對著吉他吹了口氣,一層灰塵揚起。糊了搖滾青年一臉:“都這麼久了,也不知道還能不能彈?”
“咳咳!”搖滾青年呸了兩聲,把臉上的灰塵掃掉,怒道:“小孩,這吉他就是舊了點,不影響彈。愛要要,不要走。”
“呵呵……”這個時期的服務意識也很差勁,根本沒有顧客就是上帝的概念。
左小右笑了兩聲:“二百吧!二百我就要了。”
“二百五,少一分都不行。”搖滾青年不耐煩的揮揮手:“不行就走。你去別家看看,沒誰比我這更便宜了。”
左小右搖搖頭,道:“這樣吧!我在你這自彈自唱,要是唱的好聽。你就二百賣我。”
“喲呵?”搖滾青年一聽就樂了:“小孩,你還會自彈自唱呢?”
“那當然。”左小右道:“我不但能自彈自唱,還會作詞作曲呢!不信我給你唱一首自己寫的歌。”
“行!”搖滾青年樂道:“要是你這歌不難聽,我就二百賣給你。要是不好聽。二百五一個子兒也不能少。”
“知道啦!小氣巴拉的。”左小右翻了個白眼。
“小鬼!”搖滾青年氣樂了:“趕緊唱,不好聽你就給我滾蛋。”
左小右懶得理他,接過吉他。要了條抹布把吉他擦乾淨,抱著吉他坐在凳子上,試了試音色……真難聽。
二百多的破吉他,將就吧!
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
“咳!”一段詼諧有趣的前奏結束後,左小右乾咳一聲,衝著街對面那些逛街的年輕女孩唱到:“對面的女孩看過來,看過來,看過來,這裡的表演很精彩,請不要假裝不理不睬。”
左小右彈前奏的時候,搖滾青年還不屑一顧,雖然前奏很詼諧,卻太簡單了,沒有半點技巧可言,但是當左小右開口唱歌的時候,搖滾青年面色變了。
好清亮的嗓子,透著一股夏天吃冰淇淋的舒爽,而且歌詞、歌曲真的很有趣,完全是當今樂壇,或者說是內地樂壇所沒有的風格,聽起來有點港臺味兒。
而左小右開頭這歌詞瞬間就引來了對面年輕女性,甚至是所有人的注意。
“對面的女孩看過來,看過來,看過來,不要被我的樣子嚇壞,其實我……”左小右停止了彈奏,右手抬起來,伸出食指,在臉頰上點了一下,咧嘴一笑:“很可愛。”
“噗——”很多人都笑噴了。
左小右回到了12歲,容貌自然也變成了以前沒有改變的樣子,很普通的樣子。
但是沒關係,只要會打扮,會穿戴,6分路人瞬間就能變成8分男神。
左小右出門前就梳理了一下自己的髮型,甚至用剪刀剪掉了一些影響美觀的地方,弄了個男式劉海,然後在商店裡買了一頂貝雷帽,斜戴在頭上,這麼一來,整個人瞬間從土氣變成了洋氣。
而見慣了後世的明星包裝理念,左小右自是知道怎樣才能得到粉絲的喜歡。以他現在十二歲的年紀,裝可愛是再合適不過的了。
果不其然,一個洋氣可愛的小男孩唱著好玩的歌,瞬間吸引了大量路人的圍觀,而且人越圍越多,裡三層外三層,尤其是那些年輕人,個個面帶陶醉之色的聽著左小右唱歌。
“寂寞男孩的悲哀,說出來,誰明白,求求你拋個媚眼過來……”左小右停下,對人群中那幾個長的漂亮的年輕女孩眨了眨眼睛:“姐姐,來個媚眼吧!”
“噗——”
“哄哄我,逗我樂開懷。”
“咯咯咯……”女孩們笑的花枝亂顫,但是媚眼卻沒有拋過來。
左小右很尷尬:“嘿嘿嘿……沒人理我。”
“哈哈哈……”現場一陣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