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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彈1949發。

至此,常德“9·1”血案的嫌犯只剩下了陳世清。

9月6日清晨,陳世清從妻子手中要了1000元錢,在常德鼎城區信用社處搭上了開往鼎城區謝家鋪鄉的中巴車,下車後又搭上了開往漢壽縣太子廟的中巴車,然後改乘去益陽的班車。到達益陽城區後,找到趙政紅租住的房子,連喊了十多聲劉輝(趙政紅的化名),不見迴音,便又租一輛摩托車到幸福渠收費站地段下車,走路到趙政紅的老家過路坪,但還是沒有找到趙政紅,便又乘中巴車返回益陽市區,在益陽一橋邊的電話亭打了趙政紅的手機,得到的回答是手機停機。

常德血案(5)

這時,陳世清已感到情況不妙,他看著自己那雙滿是塵土的皮鞋,心想別人一看就像一個逃犯,便來到一個擦鞋攤,把皮鞋擦了個鋥亮,還到商店裡買了一條短褲、兩雙襪子、一把剃鬚刀、一條毛巾和一隻小手電筒。經過一番喬裝打扮後,又搭上了開往益陽迎豐橋的快巴,然後又改乘去漢壽的班車,到太子庫下車,走進了路邊的一家“安鄉”飯店,準備在這裡住宿。當陳世清走進房間開啟電視機時,看到電視上正在播放緝拿他和張君的通緝令。見情況不妙,陳世清便跑到這家飯店對面的山上睡了一晚。

9月7日天剛矇矇亮,陳世清從山上下來沿著公路走到崔家橋收費站,又搭上了去益陽的班車。陳世清在迎豐橋下車後,馬上又乘去南縣的班車。

到了南縣縣城,又租了一輛摩托到長途汽車站,迫不及待地登上了開往湖北公安、沙市的班車。這時,他發現司機正在車上看通緝令,嚇出了一身冷汗的陳世清立即下車,又租用一輛摩托搭至縣城的橋邊,然後步行過橋,又搭上開往唔吧渡的中巴車。

陳世清下車後,在一家商店裡買了一些副食品充飢,又乘出租摩托來到南縣與湖北交界的河邊,過河進入湖北,再乘開往石首市團山鎮的中巴車。9月8日,陳世清在青龍室歇腳,天黑後又在三叉磯過輪渡來到濱縣的毛家坪,便在這裡休息。

9月9日,陳世清離開毛家坪,騎車來到港縣的王家港並在一個車輔修了一下腳踏車。9月10日,陳世清準備逃往石門縣的東山峰,由於走錯了路,透過多方打聽又回頭向石門的南征方向逃竄。這一帶的山路險惡,且都是上坡路,在這種情況下,他只好丟掉腳踏車步行。在三四天的時間裡,陳世清白天逃竄,晚上就睡在山上。

9月14日,他逃竄到了東山峰,在溪溝裡洗了一個澡,在東山峰停留了十天,然後又轉到黔江市。陳世清在黔江一個山洞裡住了兩晚之後,又按原道返回到石門縣的江坪。在一座高山上,陳世清發現一對姓王的父子在承包的山地裡勞作,而且還有一個窩棚。陳世清以“王濤”的化名與王家父子交談,謊稱自己父母雙亡,只有一個妹妹在外打工,自己又重病在身,醫生說要在山上住兩個月或許對病情有好處。憨厚、純樸的王家父子出於同情心收留了陳世清。在這段日子裡,陳世清和王家父子倆一起生活、一起勞作。

10月5日陳世清繼續逃亡,經過兩天的輾轉逃竄,於10月7日竄回了安鄉縣安福鄉區東寶村其妻姐夫家。陳世清的出現,立即引起了村民的警覺,就在其妻姐夫向警方報案的同時,村民們自發地組織起來將陳世清嚴密控制在東寶村,常德、安鄉警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逼近東寶村。從村民報案到陳世清落網,僅僅用了半個多小時的時間。

陳世清的落網,標誌著這起涉及地域廣、搶劫金額巨大、作案手段兇殘、震驚全國的特大持槍搶劫殺人案成功告破。

“殺人公司”的成員(1)

張君團伙儼然像一個殺人公司,其中張君自任“總經理”,他從1994年開始發展同夥。同黨入夥前須經其嚴格審查、考核,而且先要殺一人。入夥後犯了錯誤,輕則扣發工資和體罰,重則處死並殺害全家。

每次作案前,張君都要組織同夥進行體能訓練、實彈射擊訓練、反覆演習。實彈射擊訓練在偏僻的山林中進行,每一支槍都裝有消聲器,不易被人發現。每次訓練張君都在場,並將各人的槍法成績記在本子上,對進步快的給予表揚,進步慢的予以批評,然後回常德集體嫖娼,由張君買單以資獎勵。

作完案,張君等人並不急著離開作案城市,而是安住下來,買下大量報道他們作案情況的報紙,仔細閱讀,從中瞭解警方部署,提高反偵查能力。

每次作案使用的武器全由張君一人保管,作案前下發,作案後收回。

在這個“公司”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