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一吃了早飯,今天老太太特意悄悄給她了個水煮蛋。
林初一瞧了瞧:“奶,今個兒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林老太伸出手就要拿回來:“愛吃吃,不吃還給我!”
林初一笑了笑,直接放到褲兜裡:“別啊,我愛吃。”
老太太驕傲的看了她一眼:“哼,快去郵局寄東西,磨磨蹭蹭的。”
“知道了。”
林初一拿著鑰匙把腳踏車車鎖開啟,把院子裡的腳踏車推到門口,然後又把一大一小包裹,綁在後座上。
騎著腳踏車就走了。
包裹裡還有兩封信,林初一不知道原主寫字什麼樣,自己的字屬於狂草一類的。
讓林招娣代筆。
兩封信都幾句話,一總結,乾脆利落。
第一封:包裹丟了,三個月才找回來的,給你們寄了東西,記得吃,有空我會去看你們的。
第二封:給你回信了,有東西,記得吃!
一封比一封簡潔,林初一來的時候原主已經不在了,原主的記憶多少有點但是很多都記不清了。
林初一也不知道,原主跟家人朋友的相處狀態,秉承著多說多錯,少說少錯的緣故,兩封信回的都很簡潔。
就算見面也晚點見,到時候可以說在鄉下時間長了,性格有所改變。
她並不想讓她們知道自己不是原主。
這年頭鬼怪什麼的,封建迷信滴大大滴不好!
嘴裡塞了個藍莓,嚼嚼嚼!
好吃!
果然系統出品,必須精品。
一路上,接近15公里的路程,林初一騎著腳踏車兩個多小時就到了。
走進郵局,看到站在櫃檯裡面的工作人員,打了個招呼:“寄包裹!”
工作人員聽到聲音,抬頭看了林初一一眼,小夥子突然臉有點紅了。
“啊,哦哦!給你!”小夥子把兩張表遞給了林初一,讓林初一填。
很快林初一填完表,遞給了對方。
小夥子看了看:“一共一毛七。”
林初一給了他兩毛。
然後對方又給了她三分。
看著林初一接著就要走,高健連忙喊住了她:“那個同志你等等!”
:()帶著系統,在七零撩嬌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