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現在這種違約行為仍在持續。他當庭出示了種種證據,以及國際仲裁中心提供的一份仲裁報告。
帕金森代表律師則申明,這種仲裁報告不能作為證據。
法庭之上,雙方唇槍舌劍的打得不亦樂乎,帕金森集團這一方雖然在證據方面處於明顯劣勢,但偏能咬文嚼字的挑出一堆理由,法官似乎也得到某種暗示,將官司越拖越久。
劉銘並未參與進去,他甚至都沒有通知馮和平自己已經身在倫敦。
他第一時間聯絡到所有新聞媒體,如:bnc,路透會,無線廣播臺,《金融時報》,以及新興入口網站等等,出資請對方關注並報道這件帕金森東南亞案件。
畢竟世界每天發生這麼多的事情,小小的一個工程糾紛案,根本吸引不到這麼多媒體的眼球,所以劉銘決定以最直接的方式,花錢買流量!
劉銘說得很清楚,僅希望這些媒體以中立的態度報道此事便可以。
面對這麼善良的金主,記者、報社負責人們,一邊往口袋裡塞現金,一邊拍胸脯保證,這一次的報道必然會公平,公正,公開。
接下來的一週,帕金森ceo勞爾突然發現法院外面的記者,突然多了起來,不時的採訪案件相關人員,詢問整個案子的來龍去脈。
漢斯見到這場面也有些發矇,這大不列顛的新聞圈子,素材匱乏成這樣了嗎?這麼小的一個工程糾紛案都能引來報道?
“不對!”勞爾馬上反應過來道:“這裡面有人搗鬼!”
不出一天的時間,勞爾便透過媒體中的內線,瞭解到是東方集團有人出錢在炒作這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