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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個人在醫院

現在他在擼的時候,下面軟趴趴的,一點堅挺的樣子都沒有。

他意識到,自己的性功能也沒了。

不過李楓也沒有太過著急,畢竟他還沒女朋友。

但是至少坐實一點,抗精神病類藥物都會壓制性功能。

……

同在醫院住院的,還有一個小姑娘。

小姑娘才上高一,長得眉清目秀,很是漂亮。

單看外形,看不出一點有精神病的樣子。

李楓媽媽經常和小姑娘的媽媽去外面溜達,小姑娘的媽媽說,孩子爸爸是開電子遊戲城的,每天賺不少錢。

每次出去溜達,小姑娘的媽媽看到什麼就買什麼,什麼好吃買什麼,完全一副不在乎錢的樣子。

和小女孩的媽媽比起來,李楓媽媽就囊中羞澀多,她只是買一點點水果而已。

“李楓,你有什麼想吃的,我給你買。”

李楓想了一會兒,“給我買盒口香糖吧!”

找了半天,終於在一家小賣部,發現了口香糖。

口香糖不是盒裝的,而是成片裝的。

一盒五片,一盒一塊五。

“一塊五這麼幾片口香糖,還是別買了。”李楓說道。

李楓媽媽有些較勁似的,非得買。

其實,李楓也不是特別喜歡吃口香糖,只是也不知道吃什麼好。

回到醫院,小姑娘的媽媽大兜小兜拎著好多東西,李楓媽媽只是買了點水果和李楓最愛吃的火腿腸。

當然,人家的經濟條件好,李楓家的經濟條件弱,這也沒什麼丟人的。

經濟條件好壞都是比出來的。

小姑娘家就這一個寶貝女兒,自然很是嬌寵。

她家是省城周邊縣城的,來省城就跟李楓媽媽來靈武市一樣。

有一回,一個小男孩來看小女孩,旁人都說,這是小女孩的男朋友。

自從李楓的頭腦受到重創之後,他徹底想開了。

什麼學習不學習的,放飛自我才是最重要的,喜歡女孩子就大膽地泡。

他一改之前委婉內斂的性格,開始學著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都內斂成精神病了,還有什麼值得內斂的?

自從得了精神病,李楓整個人都精神了。

本來這個小姑娘絕對值得李楓好好交流一下的,可是這個小姑娘大小姐脾氣很重。

而且家裡看起來很有錢,讓李楓倒是不好下手。

而且,他們並沒有單獨見面的機會,都是兩個家長在一起說話,他們兩個作為孩子跟著的。

李楓感覺,確實沒法下手,也就算了。

同在一樓住院區的,還有一個矮個子男人,身高也就一米六,長得很瘦。

每天,帶著個帽子,一身籃球裝,打扮得跟個十幾歲的小孩一樣。

這個男人,年齡已經超過四十歲,省城本市人。

仔細看模樣,確實有四十歲的痕跡了。

他還沒結婚,具體的原因就是,看得上他的他瞧不上,他瞧得上的人家看不上他。

這一拖,就過了四十歲。

這個人信佛,每天早上,開啟屋門,就能聽到《大悲咒》的聲音。

這傢伙看起來真的研究過佛經,讓他背一下《心經》,他張口就來。

至於為什麼他住院,據大夫說,他看到一名男子持刀搶劫,他上前阻攔,腹部中了一刀。

在自身身體受傷的情況下,幫助警察抓住了匪徒。

市精神文明辦給他頒發了“見義勇為”獎,還給了他十萬塊錢。

他嫌十萬塊錢太少,想要二十萬,因為在省城,十萬塊錢確實不算什麼。

雖然他努力爭取,但是沒有爭取下來。

對於他而言,十萬塊錢都不夠他的身體損傷和精神損失費。

就這樣,又是受驚又是覺得不公,他進了省城心理醫院。

可是,他每天挎著揹包出去玩,偶爾晚上都不回來,一個星期也看不到他幾次面。

和欣怡醫院的陳希頗為相似。

他確實有心理疾病?

“大夫,你給我開的藥,裡面是不是有一味鹿茸?”

“是啊,怎麼了?”

“能不能把鹿茸去掉,吃得我特別難受。”

“可以可以。”

說他有病吧,看起來一切正常。

說他沒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