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楚辭如果沒記錯的話,當時在大街上。
有兩個婦女談論她孩子三個月沒給家裡寫信,去的地方就是平和縣。
不管怎麼說自己都是知州了,總不能還和曾經的縣令一樣,只管松陽縣的事。
明熙見楚辭都做了決定,便也只能點點頭問道。
“那你打算什麼時候去?”
這個楚辭倒是還沒定,對明熙說道。
“一個月內,我把松陽縣這邊的情況交代一下,才能去。”
現在已經是五月底了,明天就正式到六月。
轉眼半年又過去了,明熙抿了抿嘴,有些意猶未盡的說道。
“好吧,我知道你也很忙,等過兩天我也得趕緊回去了。”
“有什麼事嗎?”
明熙見楚辭都這麼問了,索性就告訴楚辭說道。
“我爹孃要準備給我定親了,我這一次回去,就是得商量這個事情。”
雖然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但是她明熙的家世,還是可以稍微挑一挑的。
她母親在這段時間就一直收集門當戶對的人家,誰家有那青年才俊。
作為定親的候選人,隨後等明熙在松陽縣玩完之後。
回去挑一挑喜歡哪個,到時候再定。
楚辭聽到明熙這麼說,愣了一下。
明熙比她還要小一歲,今年不過17。
若在現代,才是一個高中生,但是在古代,居然就要考慮定親了。
楚辭感嘆的說道。
“太快了吧。”
明熙嘆了口氣,沒有說話。
她最是嚮往自由,在家裡雖然是處於深閨,但畢竟在父母的羽翼下長大。
想幹什麼幹什麼,但是嫁了人就不一樣了。
不管挑的夫婿再好,到了婆家,終歸和自己家不一樣。
更別說還是一個沒有感情基礎的男人,哪有楚辭的日子好。
自立自強,雖然沒人保護,但是同樣也不受任何人的拘束。
楚辭知道這個時代就是這樣,自己也沒有辦法改變這個規矩。
所以只能對明熙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