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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手足兄妹

時光荏苒(作者菌友情提示,詞義表示時間過得快,還有一個時光冉冉表示時間過得慢),轉眼間,時間已經來到了八月底,今天是李為思舉辦的菜鳥訓練營的最後一天,此時的訓練館卻只剩下了李為思一人。

其他的菜鳥從八月份開始,便陸陸續續退出了,畢竟對於其他人來說生活大於籃球,除了籃球還有很多的生活上的事要去做。

等到八月中旬時,當最後的普萊斯離去後,整個偌大的訓練館就又變的空蕩蕩,沒了昔日的歡聲笑語。

事實上,即使在訓練期間,也並非每天都是滿員的,球員的私事有的來自家庭,有的來自朋友,甚至還有球隊。

甚至連李為思自己,也沒有做到每天全勤,雖然他已經儘量排除一切干擾,將所有的雜事丟給了法爾考,但還是逃脫不了來自媒體,廣告商的各種騷擾,是的,在李為思看來,這些送錢來的人就是騷擾。

職業籃球和校園籃球是不同的,外界的干擾錯綜複雜,即使他還沒有正式踏入,便已經能夠感受到這喧囂的氣氛了。

由於nba賽前訓練營即將開啟,訓練館按照弗蘭克的要求,需要進行改造,所以便無法給李為思提供訓練。

即便再依依不捨,也到了告別的時候了,雖然過不了多久,他就又會回到這裡,開啟踏入nba的真正旅途。

走出訓練館,太陽西偏的不算厲害,畢竟才四點多而已。

訓練並不是時間越長越好,而是應該適合,有些人天生耐操,一天煉十個小時,第二天活力依舊,有些人一天煉兩個小時,都有可能過量,導致受傷,說到底,這也是一種天賦。

所以,李為思的訓練嚴格控制時間,儘量在做的時候,所有動作做到標準,增加效率,來彌補時間上的不足。

“為思,今天訓練完了?”看到李為思走出訓練館,一名亞裔青年迅速將叼在嘴上的煙掐滅,快步迎了上來,順手將李為思手中的包接了過去。

男子的穿著十分普通,這個年代十分流行的比自己大一號的灰色西服,穿在他身上沒有半點的斯文感,反而有幾分西裝暴徒的氣質,俗稱古惑仔。

“嗯,為國哥,訓練結束了,我們回去吧!”李為思點點頭,跟在來人身後朝停車場走去。

來人正是李為思父親李萬堂的二弟的兒子,年紀比李為思大三歲,因此是正兒八經李為思的堂兄。

當年李萬堂之所以敢隻身赴美,就是因為在舊金山有個親弟弟,而李萬堂能夠在唐人街開啟餐館,也離不開他弟弟李百川的幫助。

比起憨厚的李萬堂,他弟弟李百川可是個狠人,年輕時加入過洪門,敢打敢拼,在唐人街有著響噹噹的名號。

後來年紀大了,打不動了,退休後更是被仇人尋仇重傷,家裡為了給李百川治病,變賣家產,只是漂亮國的醫療費用,只能用一個字“貴”來形容,最終只是雞飛蛋打,錢沒了,人也不治身亡。

當時李為國也就十幾歲,還不能自立,李萬堂便將李為國接了回來,供他上學,連飯店的工作都不讓他幫忙。

可惜,李為國並沒有李為思學習的那本事,高中畢業後上不了大學,便暫時留在了李萬堂的飯店裡幹活。

由於弗蘭克是老闆不可能天天接送李為思,但每天訓練完,李為思又不得不坐車,於是弗蘭克想要給李為思找個助理。

只是那些膚白貌美的助理照片擺在李為思面前後,就被李為思一一拒絕了,拒絕的理由是女助理不方便。

於是,最終弗蘭克想起了李為思的這位堂哥,便找他過來做助理。

在體育界,找自家親人做經紀人、助理的簡直不要太多,畢竟自家人知根知底,用起來也放心。

李為國不像他父親那般黑道大哥的做派,反而說話做事有些像他大伯李萬堂,年紀輕輕就死氣沉沉,感受不到一點年輕人的活力。

於是上車之後,兩人的交流近乎於無,車外的聲音都比車內的分貝高。

這輛雪佛蘭,在米國是一輛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汽車了,完全不符合李為思如今百萬富翁的身價。

可李為思對於這些物質條件根本不在意,買了車後,直接扔給了李為國,每日接送他去訓練館就足夠了。

家裡畢竟距離訓練館不遠,即便在李為國慢悠悠地開車下,依舊很快就到了李為思的家。

“為國哥,明天不用來接送我了,我從明天開始就不去訓練館了。”李為思臨下車前,對李為國道。

“好,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