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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速速給朕進貢薯片!

“因為除了個別想不開的犟種玩家外,大部分人玩遊戲,主要是為了消遣,為了獲得某種快樂。”

“這種快樂可能來自於獲勝後的成就感,也可能來自於透過某一關卡後的滿足感……”

小蘿莉搖著腦袋說了個頭頭是道:“總之,作為一款遊戲,你可以因玩法或設定所需,而讓玩家們自主生出對學習某一項技能或查閱某一類資料的興趣與想法,卻絕不能如教科書一般,將‘知識’生硬又直接地灌進別人的腦子裡。”

“就是說……非要這樣的話,你可以讓知識以某種極其有(dai)趣(du)的方式鑽入玩家的腦海。”楊雁安思索著補充了一句,“但絕對不能像老師或教材一樣,把那玩意硬拆開揉碎了,填鴨式地塞進去。”

“畢竟,人家玩遊戲是為了消遣、為了滿足,真不見得是為了學那些玩意。”

“——真想學習的話……那他們為什麼不直接去問老師、不直接上度娘或者圖書館查閱相關的文獻資料?我又為什麼不直接找個編教材的出版社合作?”

小蘿莉說著抖抖手裡的薯片袋子:“這是‘遊戲’這東西的基礎定位問題……小許,你可別因為這回選擇的遊戲主題跟以往不盡相同,就忘了你是在做遊戲,而不是在做什麼教學解題App。”

“這差別可大了去了。”

“我、我知道這裡面的區別大著,也明白您說的意思。”許意遲踟躕中又習慣性摳了指頭。

“但小的現在想不大懂的是,如果只是為了儘可能還原傳說本真,您為什麼會選擇‘遊戲’這個載體,而不是當真去和出版社、劇組一類的合作?”

“或者說……把‘楊家將’傳說製作成相關遊戲,真能達到您所需的目的與想要的效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