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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9章 踢皮球是吧?找個地方慢慢踢!

吃飯後簽字,一堆白條吃垮飯店,這種新聞相信很多人都看過。

有人會質疑,吃飯能吃兒個錢?

天真了吧,酒和煙都拿店裡的,你說能吃幾個錢呢?

而且有的時候吃著吃著換領導了,新領導上來那就更麻煩,更有的地方直接說時間太長了,當年的帳都已經丟了不少,所以就一直擱置—,

這些事有段時間都是被集中整治過的,所以現在你感覺好像沒了。

路建設當初舉報的原因很簡單,他的飯店被各種打白條直接弄的倒閉了,要帳要的和那個領導發生了衝突。

然後出於洩憤的目的,反手舉報了對方。

老唐這邊也已經得到了反饋,對方說的確實是真的。

當初去要錢的時候被人踢了皮球,新領導不認舊帳,讓他「誰籤的字去找誰要」,他又去找原本簽字的領導,人家又說那都是單位的消費,根本都不見他。

一來二去,路建設氣的就想,我過不好也不讓你過好,於是就去把原本那個簽字的領導舉報了。

開飯店多年,領導來店裡吃過那麼多次飯,他當然也聽過一些事,也見過一些事。

於是,出於洩憤的舉報之後,他自己因為誣告陷害被抓,直接判了六年。

透過減刑等一系列措施在裡面待了四年,出來後也沒有申訴。

就是抱著息事寧人的想法,我惹不起還躲不起嘛,錢也不要了,自己再開個早點鋪子維持生活。

就這樣過了有近十年,一直到他兒子出了現在的事,這才意識到應該維權。

老唐靜靜地聽著,時不時地開口問兩句,不時地開一下技能核對。

終於路建設把他知道的情況都說完了,老唐這才說道:「行了,事情我大概已經知道了,你把那些白條,還有當初的判決書等等都給我。」

「我完了會把委託合同給你,接下來的事你就不用參與了,而且為了保險起見,你儘量也別待露面。』

路建設聞言有點緊張道:「唐律師,這是—————-是有什麼危險嗎?』

危險?老唐笑得露出了一嘴白牙:「那倒不至於,就是可能動靜會有那麼一點點大而已。」

「不讓你露面,這也是為了避免麻煩,好了,就這樣吧。」

眼瞅著這位唐律師緩步離開,路建設摸了摸腦袋,他有點想不明白,不就是申訴一下自己的案子嗎,為什麼會動靜會有一點點大呢。

之前請教過的那些律師也沒說會動靜大啊。

算了,小峰可是政法大學的研究生,都要讀博士了,他推薦的人肯定沒有問題,正好兒子也那樣了,自己乾脆直接待醫院照顧兒子就行。

而在這邊,老唐一邊回酒店,一邊開始規劃這個案子。

路建設確實知道很多事,只不過好多年前也不可能隨時錄音隨時錄影,所以他的舉報沒有任何證據。

說起來那會的人也膽子大,喝了酒什麼事都敢拿出來說,風氣和現在完全是兩個概念,網際網路也沒這麼發達。

路建設在這之前也找過很多部門,法院和檢察院都找過,但是都沒有開啟再審,原因之一便是申訴時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審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

第一,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第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第三,屬於疑難丶複雜丶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基本上就能看出來,兩年就是一個申訴時效,過了兩年,申訴是否立案就很主觀了。

什麼情況下可能宣告無罪,什麼情況是疑難複雜重大案件,這都是由人民法院自由裁量的。

路建設那樣直接跑去說自己冤枉,人家肯定是不管的,而且理由很充分:你早幹嘛去了,十幾年前的案子了現在才來喊冤?

所以,自己之前的大概思路沒問題,必須得有新證據,而且這個新證據可能宣告路建設無罪的情況下,才可以開啟再審。

那就必須得把當初那個領導的情況弄清楚,最起碼也得讓他被調查了。

至於說會不會搞錯,對方真的廉潔如水————-那老唐先笑三聲再說。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