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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老周:唐方鏡你真該死啊!(補欠更)

這眼看著沒辦法審下去了,審判長再次敲了敲法槌:「好了好了,暫時休庭,看看你們這什麼樣子!」

好好的庭審直接給弄成了這,必須得嚴懲!

法院已經有人報了警,很快派出所來人了。

許守昌和動手的另一個同伴被帶走,江中喜也被帶走.

這人都走了,庭審自然不能繼續,審判長宣佈法庭辯論結束,擇日宣判。

被告席那裡剩下的人也都跟著去派出所了,估計是要想辦法看看能不能不被拘留,

老唐不管這些,那是東山縣的事,他開始收拾東西準備回酒店。

這個案子已經贏了,但估計東山縣這邊得請示上級法院,因為以前沒有過這種案件,必須得上面的法院給了明確答覆,這邊才敢判。

事實上老唐估計的沒錯,當天,東山縣審判委員會經過商議後,便決定請示京州市中級法院。

一般這種請示都是發生在說本院認為這種說法確實有道理,但是呢又沒有判過,檢索其他地方的判決也沒有類似的。

所以就要進行請示。

接下來的時間老唐繼續開始登記,只要案件沒判,都算是訴訟進行中,都可以進行登記,

當然,錢肯定是要律協先行墊付,不過老程現在不管這些,該墊就墊!

雖然上個案子給人伸冤成功,好像很有代表性,但是,相比起來還是最高法的指導案例更香。

律協普法,指導案例這簡直buff拉滿好嘛,誰敢說他程會長是戶位素餐的!

至於說程會長辦事的原則嘛,只有一個,那就是:保唐。

只要把這個主要矛盾給抓住,其他的就不用管太多,他的律協會長做的那叫一個穩當,上級司法部門對他也是特別滿意

反正前會長尹德元后面還來過律協,和老程聊過之後據說失魂落魄了好久。

明明他老尹那麼努力的做事,結果卻不受領導待見,這個姓程的就幹一件事,居然各種被表揚—

另一邊,京州市中院已經收到了東山縣法院的請示。

民庭的庭長看著請示上的相關資訊直撮牙花子,這唐方鏡居然跑到東山縣去了,而且還整出了這麼個案子。

不過京州市也不好做處理,同樣向上請示,省高院繼續請示,案件再次來到了最高法。

老唐雖然沒有去過最高法,沒有在最高法打過官司,但卻透過另類的方法和最高法有了關係。

時間一晃來到了七天後,已經是十二月底了,很快就是元旦。

老唐也沒有再擺攤,因為前兩天就沒人來了,現在他這邊沒熱鬧了,反倒是那位江律師有了熱鬧。

東山縣法院給雙方處以五天的司法拘留,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江中喜報案了,傷情監定為輕傷二級—

據說他把法官拉過去作證,說對方故意傷害,他是正當防衛.

反正就特別熱鬧,現在許守昌和他的同伴已經被刑事拘留,那叫一個刺激。

不過無所謂,反正錢都凍結了,判下來後他們要是不上訴,直接就能劃扣。

東山縣看守所內,許守昌臉色茫然,他根本沒想到會是這樣的情況。

確實在法庭上沒忍住動了手,但是但是怎麼就成了故意傷害,對方明明也把自己給打的不輕啊。

唉,妻子那邊已經請不起律師了,錢都被凍結,只有手頭的一點現金。

為什麼啊,他也沒幹什麼傷天害理的事,不就是騙著給賣了點東西嘛,唐方鏡,還有那個江中喜,什麼律師,那純粹就是人渣!

另一邊,律所辦公室內,江中喜剛剛打完電話,臉上還帶著淤青。

「瑪德敢打我,整不死他!「

旁邊的助理開口道:「主任,那之前的那個案子咋辦?」

「咋辦?當然是等開庭時候再出庭了,咱們可是收了錢的,要有職業素養知不知道!」說到這裡,江中喜哈哈大笑道。

反正錢都收了,案子也正常代理了,把最後的義務履行到位,就算對方去投訴也沒轍,咱可是律師,懂法的。

又是兩天後,東山縣法院收到了最高法的答覆.

這已經是最高法今年就「被告方承擔律師費」做出的第二個答覆了。

和上次一樣,最高法的答覆很明確,既然最高法出臺了相關規定,那你該用就得用,

一個人三千塊的律師費,雖然是共同訴訟,但是對於唐方鏡這樣的律師來說並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