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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不愧是林城法院,牛逼!

溫衛林現在是真的有點想和那個姓唐的來一場真人對決了。

主要是對方這個行為真的讓他有點遭不住,到了現在,溫衛林其實也知道,最好的方法就是冷處理,慢慢的事情就過去了。

但是對方這麼一搞,那事情絕對冷不下來。

猶豫半天終於開口道:「那那立案庭那邊怎麼說?「

前面的人搖搖頭道:「那我就不知道了,不過這案子估計得領導來拍板了。「

沒辦法,影響太大了,有之前的直播庭審在,現在網上很多人都在關心這件事,冤假錯案一向都是網友們關注的重點。

溫衛林不知道說什麼了,這個人這個人是真的讓他無話可說。

作為漢東省的法律人士,他自然對於唐方鏡以前做的事都有過一定的瞭解,知道對方那種較真到底的行事風格。

但是知道歸知道,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都是當成樂子看的。

就是那種「這人在表演」的感覺現在,他終於體會到了之前影片中看到的那些唐方鏡對手們的心情了,是真的想罵一句「瘋子」!

到底是什麼仇什麼怨,而且到底你能賺多少錢,值得你這麼搞!

你就不怕遇到一些不好的事無法收拾嗎?

不過再想想,那人連泥頭車都遇到過了真的是草了!

沒有再說話,溫衛林直接離開,他現在只想靜靜,

而在另一邊,常綠縣法院內,法院領導同樣頭疼,這案子真的難辦。

原因也很簡單,村委會不被認為是單位犯罪的主體,一個依據是《刑法》,在第三十條中並沒有明確將村委會列為犯罪主體。

另一個依據是公安部在07年做出的《關於村民委員會可否構成單位犯罪主體問題的批覆》,認為對以村委會名義做出犯罪的,不應以單位犯罪論。

但這是公安部的批覆,而且時間很早了,在這方面,最高法同樣有過指導案例,也就是指導案例第1398號。

雖然該案例中的被告是以個人名義被追究了責任,但是這個指導案例裡也明確回答了,以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歸單位所有,那就是單位犯罪!

而且還特意將這一段回答給標紅了所以常綠縣法院這邊同樣犯愁,雖然說名義上各級法院都是獨立審判,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是指導關係,但你要真的信了,只能說明你不適合幹這個。

那麼現在好了,人家常綠縣公安機關那邊不予立案,那是因為有公安部的批覆在,沒有任何問題。

那你常綠法院呢?

調解更不可能了,他們倒是想調解呢,但是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如果是原屬公訴案件,但是控告後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或者檢察機關不予起訴,然後當事人不得以向法院提起自訴,這型別案件不適用調解。

這麼規定的原因也很簡單,因為這本屬於公訴案件,公訴案件本身就不能調解。

所以常綠縣法院領導那叫—個糾結。

而在另一邊,老唐交了起訴狀之後就沒再管了,對於他來說,常綠縣法院立不立案都無所謂很大的可能是不立案。

老唐就這麼一邊想著一邊在常綠縣閒逛,這邊不可能很快給他結果,所以他打算明天再去林城—趟。

這都幾天了,林城中院依舊沒有一點動靜,甚至連一個通知都沒,這肯定是不行的,辦事效率有點低,需要老唐去催一催。

已經執行完畢的判決,經過各種程式被撤銷的,那人民法院就得按照新的執行檔案,強制一方當事人將執行取得的利益退還給原被執行人了。

這個程式用專業術語說叫執行迴轉,實務中其實很不常見,很多人甚至都沒聽說過這麼個詞。

至於說黃禮成果園的那一百萬賠償款,老唐還是和黃禮成溝通的那樣,並沒有附帶民事訴訟,

還是那句話,村委會沒錢。

官司肯定能贏,但是贏官司和拿到錢是兩碼事,執行不了的官司,贏一百次也就是一百份判決書而已。

這玩意法院分分鐘就能給你印出來,基本上和廢紙沒區別。

現在要緊的還是刑事,只要在刑事上能弄好,錢不算什麼。

在常綠縣隨便逛了一天,第二天一早,老唐起床退了房,還是坐大巴一路回到了林城,找了個酒店放好行李,隨即直奔林城中院。

為什麼總說維權難,其他的不說,沒有律師幫忙,你一個當事人單單跑法院都能累死你。

你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