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黃紙製作的便籤本,此刻拿出來扔給衛淵。
衛淵撕下一張交給邪巫亡魂:“我不會養小鬼那一套,你自己來。”
“是是。”邪巫亡魂連聲應道,接過黃紙在上面寫起彎彎曲曲的字來。
看上去像是泰文。
我看不懂邪巫亡魂寫的具體內容,但大概能猜到意思。
應該是邪巫亡魂的生辰八字,以及今後歸順衛淵,服從衛淵命令等等條款的承諾書。
相當於兩人簽訂了一份打工合同,生辰八字與現代合同的身份證號用意相同,而具體條款,則是約定一方違約後,要付出的相應代價。
當然,這種承若書,不需要保障雙方平等,因此這更像是一張邪巫亡魂的賣身契。
一旦簽訂成功,契書就起了效應,到時候邪巫亡魂想叛逃都
不行。
國內封建時期也有道士豢養鬼物,驅使鬼物做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情。
用的就是這種簽訂契約的控制方法,最出名的有五鬼搬運術等,後來清剿運動中,這種養小鬼的術法也被明令禁止。
因此這種術法,在國內大致上已經銷聲匿跡,在國外卻被邪巫們發揚光大,甚至一度又傳回國內,在娛樂圈和商業圈掀起過一股熱潮。
邪巫亡魂顯然經常做這件事情,很快就將契約寫好。
此刻在他眼裡,這契約不是賣身契,儼然成了他的保命符。
他跪在地上,將契約雙手捧在頭頂,恭敬的遞到衛淵面前:“主人,今後我就是您的呋喃小鬼,我叫李晴天,您可以叫我晴天。”
衛淵收下契約,將契約一把火燒了。
二人身上同時浮現出一道黑色的光芒,似是產生了某種連結,而後光芒消散於空中。
做完這一切,李晴天面容一鬆,此刻才真正確定自己小命保了下來。
“你說你叫,李晴天?”
這時,季翩翩忽然開口道。
她震驚的看著邪巫亡魂,似是努力在回憶什麼,說:“晴天萬里的晴天嗎?那你還認識我嗎?”
“我是季翩翩,小時候,你家隔壁的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