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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落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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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又出現一名受害者,鄭小明,同是無業遊民。

連續三天,三個人死亡。

這三起案件一出,盾牌組所有成員心裡都明白,如果不盡快把兇手抓捕歸案,那麼臨安市就成了他的掌中之物。

林音和陳司得到訊息時,就是在這三名受害者出現之後。

林音一看就知道兇手是紙牌團的梅花七,他的狙擊槍是陳司給的,他的射擊教練是陳司給他找的,連他的作案手法都是經過陳司指點的。

他們之所以沒有在第一時間得到訊息,是因為在臨海市同樣發生了一起案件。

事發地點為臨海市盤江,屍體被撈上來時,身體已經被泡到發白腫脹。

林音背上的傷已經好的差不多,就跟著陳司一起到案發現場,死者剛剛被撈起,她看了那個死者一眼,心中就劃過一絲不忍,那個小姑娘看起來還那麼年輕。

陳司做了初步檢查,他緩緩開口:“死者,女;身高:一米六左右;手足部表皮發白皺縮,牙齒及指甲中有殘存的泥沙和水草,身上無明顯傷痕,初步判斷為溺水身亡,死亡時間大概為昨晚十一點到一點之間。”

正式身為陳司助手的林音,把他的話仔仔細細記錄在本子上,然後一起送屍體回鑑定科。

由於在上次的任務中,林音因公受傷,所以當她向領導申請調崗去做法醫助理時,領導並沒有一口回絕,但當林音說出不用漲工資,也不用多發獎金時,領導大手一揮,立即簽了批條。

自言蘇和李小炎離開後,所裡的刑偵組只剩下李育一名骨幹,他迅速確定死者的身份為臨海師範學院一名大二的學生,名叫周晴,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其家屬儘快來確認屍體。

周晴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她一直跟著媽媽生活,連姓都改了。而她媽媽因為擔心周晴抗拒自己再婚,所以從未動過再婚的念頭,這麼多年來,一直是她們母子二人相依為命。

周母下午就趕了過來,看到周晴的屍體瞬間,全身脫力,一下子癱坐到了地上,眼淚無法控制的掉落,剛開始是一聲聲的嗚咽,後來就轉變為嚎啕大哭。

林音見狀,心裡也酸酸的,眼圈不由自主的變紅,想必這世上沒幾個人能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吧,更別提周晴是她整個人生的希望啊。

周晴的溺水案在原書中一個字都沒有提到,因為此時書中的地圖已經完全轉到了臨安市,畢竟男女主都在省會,只留下陳司一人在這裡,所以並沒有著墨的必要。

所以,她也不知道這個案子最終的結果到底是什麼,只能完全依靠李育他們。

周母哭了許久,到最後眼淚已經流盡,仍止不住的打哭嗝,到最後只剩下聲嘶力竭的哀嚎。

李育上前把周母攙扶起來,緩緩跟她說明案件情況:“周女士,是這樣的,事發前,周晴跟一個室友還有兩個朋友一起去酒吧喝酒,酒吧的監控顯示他們離開的時間為晚上十點三十五分,從酒吧門口和其他商戶的監控只能看到他們四人離開的方向確實是盤江邊。

我們對她的朋友進行了審訊,他們一致說是一起約著自殺,但沒想到只有周晴一個人不會水。”

他說到這,停了一瞬,才接著開口道:“沒有您的授權,我們沒有權利私自解剖死者的屍體,所以照目前初步的鑑定結果來看只能判斷為溺水身亡,盤江邊上,的確只有周晴和她朋友的腳印。”

周母聽完李育的話,大腦一片空白,過了許久才反應過來,她喃喃道:“不可能,不可能自殺,晴晴前幾天還給我影片。”

她用手狠命拍打著自己的胸口,彷彿在強迫自己鎮定下來,但她一直髮抖的手洩露了自己的情緒,她嗚咽著說:“她說自己已經考完教師資格證了,成績應該不錯,還說她暑假會早點回家,正好這學期發了獎學金,可以帶著我一起去旅遊。”

說完之後,她的情緒突然失控,哭喊道:“晴晴絕對不可能自殺,我要見晴晴的幾個朋友,一定是他們害死了晴晴。”

李育一直在安撫周母,眉頭緊皺,一副不知如何開口的樣子,想必接下來的話會讓周母更加難以接受,片刻後才艱難的問:“那您看,要不要解剖一下週晴的屍體,做進一步鑑定?”

話音剛落,周母的身體一下子變得僵硬,她呆了許久,才無聲的開口:“剖吧。”

李育只能根據她的口型辨認,嘆了一口氣,沒再多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