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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權力

群體之中新的王吧,它是在向其他的同伴們展現它的勇敢,不得不說,它很愛表現,它的這一舉動的確是吸引了其他同伴們的注意。

對於這樣愛表現的傢伙們,如果子彈富裕的話,林森很願意一槍送這個傢伙去見上帝,讓上帝告訴它,裝逼是會遭雷劈。

可就算林森現在槍裡的子彈極不富裕,他還是把槍管給伸了出去,他要打死這個愛表現的傢伙,他不能讓這一個群體裡在一次的出現一個狼王,因為那樣的話,這群狼群沒有吃掉他們之前一定不會散退的。

林森沒來的及開槍呢,就見那個正面衝來的傢伙又忽然變換了方向,它的目標不是避難所?還是說它忽然間又怕了,這是要調個方向撤退,又或者說,它這裡以假借進攻而選的一條脫離退體而撤退的路。

不,都不是,這個傢伙有著更明確的目標,它向著那個有一半在沙坑中的狼屍,它是奔著狼屍來的。

不要好心的認為它是要帶走同伴的屍體回去安葬,狼群還沒有進化到會為同伴舉行葬禮的地步,它來,只是把這個沒有了生命氣息的同伴當成了食物,對,就是食物。

這個傢伙沒有在原地就把那無氣息的同伴開膛破肚,它咬住了那個死去同伴的後腿,拖著它的屍首,就往沙丘方向而去。

林森沒有開槍,因為那個傢伙已經拖了同伴的屍首離開了,林森不開槍,也是希望,這群傢伙吃了這新的同伴屍首以後,可以飽腹而離開。

林森的想法還是很美好的,但是現實可一點也不完美,一具狼屍,在這群傢伙這裡,也就幾口的料,根本就不經這群傢伙去吞食,或許只是過了一分來鍾,這群才進食完新同伴的傢伙們,就又仰天吼叫了起來。

林森的臉色不好看了,他知道,這群傢伙們不會很輕易的離開了,現在他和它們,已經徹底的成為了敵人,而且還是不可以投降的敵人。

狼群在一次集體衝來,這和之前的那一次相比,它們更加的有紀律性了,林森不由的猜想,這一群傢伙們已經又有了新的狼王了。

這可真的不算是一個好訊息了,真的是應了那一句話,怕什麼,就來什麼。

“既然我能殺你一頭狼王,那就能殺掉你第二頭狼王,強打出頭鳥,擒賊先擒王,你們只怕是不懂這個道理吧,還搶著要當狼王,就不知道當王死的快嗎?”林森的心裡想著,目光就開始去尋找那個之前在狼群面前表現了一把的傢伙。

那個傢伙倒是學聰明瞭,沒有再一次衝在狼群的正前方,林森在找,他必須要把這個忽然變的膽小了的傢伙給找出來,然後幹掉它。

尋找著那個傢伙的同時,林森的內心裡又想著,權力果然是最有誘惑的東西,怪不得多少人,會削尖了腦袋的往高外鑽,目的就是得到更高,更大的權利。

原來,他只認為人才是那樣的,不過現在看來,不至是人,就是動物的世界裡也是這樣的。

終於,林森發現那個已經變的膽小了的傢伙,他瞄準了那個傢伙,讓這個才享受了一會權刀的傢伙去見上帝吧。

“呯!”槍響了,那個傢伙也倒下了,這個新的狼王連一聲呻吟都沒有,就沒有了生息,這樣看來,它還真的不如前狼王,至少在生命力上,它差了前狼王太多太多。

林森以為,這一下,這群傢伙們又該退了吧,它們的新狼王在一次的完逑了,它們還不嚇的退回去在選個狼王,或都退散。

然而,讓林森失放了,這一次,狼群比之前更加的膽大了,就連槍響都沒有嚇退它們,這有些不對勁了。

林森不信這邪了,他想,或許他打死的傢伙太靠後了,以至於對前方的狼群起不到驚嚇作用,於是他就又掉轉了槍口,對著這狼群最前的野狼開了一槍。

他的射擊並沒有出現失誤,他很精準的擊倒了那個傢伙,他想著,這一次,這一群傢伙們總算該退了吧,前面帶頭的傢伙死在了這群野狼的正前方上總算是可以給它們一個敬告了,敬告它們,在向前的話,那就只能送其去見上帝了。

但是林森還是失望了,這一次,這群傢伙們像是鐵了心了一樣,一點退去的意思都沒有,就連那震耳的槍聲音,都沒有能嚇住它們,這很不合常理,實在不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