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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8章 你李世民的兒子就不行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指兒女婚姻須由父母作主,並經媒人介紹。

任何社會制度都有其時代背景,古代婚姻制度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森嚴的等級制度和封建禮教影響下,這種婚姻制度的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這種制度不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也釀成了不少愛情悲劇。

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是因為在古代,女子拋頭露面的機會是很少的,生在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一般在出閣之前是在自己的閨房內,學習琴棋書畫,織補刺繡之類的針線活,所以小姐的閨房一般又稱繡樓。生在貧苦的家庭,女兒可能隨著父母做些活計,但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的浪漫情調其實是很少的。倒是為人父母者,要擔起生活的重擔,能更多地接觸到社會,所以婚姻以父母之命倒也在情理之中。再者,之所以選擇父母做為兒子婚姻大事的“代理人”

一是因為父母人生閱歷較多,二是因為普天下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兒女將來幸福,都是往好處促進樁樁婚事的。

其二,看看我們已有的婚姻,大凡飲食男女,只要不是性格相差太大,或者有一方太過強硬,一般都能在磕磕絆絆中把各自的稜角磨平,使婚姻得以長久維繫。所以筆者自己的觀點,在古代女子在出閣之前,就被封建禮教教化的沒有什麼個性可言了,嫁到夫家,又要遵守夫為妻綱的禮教,基本上對男方及男方的家人言聽計從。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親之後,只要男方願意,一般也是能把婚姻經營成功的。

古代結親講究門當戶對,也與這個媒妁之言不無關係,封建的等級制度決定了古人的“交際圈”。民去見官,大多是告狀申冤的,官去見民,大多是為體察民情,瞭解民意的公事。絕少是去溝通個人情感的。子女的婚姻以門戶相當為據,估計與此不無關係。

無論如何,婚姻大事是關係男女終身幸福的大事,完全拋開當事人的意願,僅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無論如何都有點包辦婚姻的嫌疑。

透過一些史書我們瞭解到,在古代也不乏以子女終身大事,做為攀龍附鳳、謀取錢財的父母。想必祝英臺的父親非要把女兒嫁給馬文才,而置女兒的幸福於不顧,也是看中了馬家的富有吧!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苦的不僅僅是梁山伯與祝英臺。唐朝洛陽城女子步非煙,才貌雙全,依照父母之命嫁給河南府功曹參武公業為妻,此人性情耿直,粗獷躁烈,只曉得舞刀弄斧,步非煙的才情到了他那兒完全是對牛彈琴。儘管他對步非煙寵愛有加,步還是紅杏出牆,後來事情敗露,被武公業活活鞭打致死。可見這種制度,終究有它的弊端。

“說起來您是皇上,能屈尊來我這裡也是蓬蓽生輝,

但是還是那句話,不行!原因有幾點,首先他是你李世民的兒子,這點很重要,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先別說為什麼,你心太狠,以前我不敢說,現在我敢說,你就是心狠,至於有多狠你自己最清楚。

還有就是我看不上這個小子,人不大,每天就是爭,什麼都爭!有些東西不是他能爭的也在爭,小武跟著他,不會幸福。

最後就是小武不喜歡,別給我說什麼父母之命,現在就他老子武士彠也不敢在我面前裝大輩,老子一錘拍死他。小武的未來只有我能定!”

聽完程處瑞的話,李世民氣的大罵,什麼叫因為是我李世民的兒子,我李世民的兒子很丟人嗎。不過想想自己的兒子,都是人才,都是英才,都是和自己很像的好兒郎,你憑什麼看不起我的兒子。

“我說皇上,你也別生氣,如果你李世民不是皇上,那麼李泰還真有學識,這樣的孩子是很多人眼裡別人家的孩子。可惜,你是皇上,你那個位置主讓人惦記了,這麼說吧,你的兒子總會有死在那個位置上的。不論是兄弟反目還是造你的反。

而李泰就是因為太聰明,他覺得你的寵愛超過了太子,所以他覺得你都可以當皇上,他為什麼不可以。而小武跟著他,無論是他成功或者失敗都沒有小武的好果子!

你覺得我還會讓我的徒弟跟著你的兒子嗎?就好比李佑那個小子,我敢打他,同樣也敢打李泰,我根本就不會看在你的面子,這小子被我抓過兩次,如果第三次還被抓,那麼我就會先打斷他一條腿。

俗話說的好,有再一再二沒有再三再四,多簡單的事情,要是他還沒臉,我就打斷他另外一條腿,我看他還敢如此嗎。你看看虞家,他們也就是放放狠話,真敢對我家小武如何嗎?”

“處瑞,我知道你疼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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