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是不會騙我的,還請你儘快準備好我要的東西。"
葉修說完後,直接閃身離開了城主府。
至此,這座小城的天,徹底變了過來。
??
在村民的齊心協力之下,李長鵬家的房子一共歷時六天,就完全蓋好了,甚至連院牆都蓋了起來。
只是這八間房子的名字,是用李俊傑和小招娣的名字登記的,李俊傑之所以這麼提議,為的就是怕自己的父親心軟,再被奶奶大伯一家忽悠,讓他們也搬進新房。
感念村民的不計較,這麼快就建好了房子。
葉修等人又去山上抓了一些野兔野雞,每家每戶分了出去。
更是在李長鵬一家入住時,大擺了三天宴席。
這期間葉修去了一趟城主府,拿到了他和丁仲敏的身份證,以及十七萬元現金。
"這麼多錢,要不我找人幫你抬回去?"
這裡的錢和地球不太一樣,普通人家都是以銀幣為主,紙票最大的面額也就只有二十塊錢。
所以,十七萬塊錢足足裝滿了兩個大箱子。
"不用了。"
葉修當著現任城主的面,直接心念一動,將這十七萬元全部收納到了自己的護腕空間內。
葉修的這一手再次重新整理了城主對葉修的認知。
"你能不能再幫我做幾個身份和出城批文?還有你知不知道要想在主城落戶,需要什麼條件?"
"好,你要幾個人的身份,你把名字和要求寫給我,我來安排,至於主城麼,我知道的還真不多,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你要是在主城落戶,必須在主城有一處登記在你名下的房產。"
葉修這兩天跟丁仲敏商討了一下,自己二人在這裡的生存應該是沒問題了,可錢進他們萬一也跟自己二人似的,落在小縣城裡,那他們要進主城,肯定也必須得有一個身份,既然做了自己和丁仲敏的身份,那不如連同錢進他們的身份,一起做了。
"若是要在主城買一套房子,需要多少錢?還有,是不是隻要在主城落戶,就能帶下面城市裡的人進主城?"
葉修點了點頭,繼續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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