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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輝光之鏡的總部在倫敦,你對哥譚的掌控力可是一點也沒差。”

“這您可就冤枉我了,老闆,”青年低低地笑了一聲,“我對什麼看重您還不清楚嗎?刺客聯盟分裂之後惡魔之首可是帶著他的人手和不少好東西去了哥譚。先前他們一直把持著彌阿的遺蹟不讓我們接近,我可是期待很久了。”

“你想要的是什麼我大概清楚了,現在的問題就是你能付出多少。”即使是機械音,騎士也很擅長用自己的停頓來表達語氣,形成屬於他自己的氣勢。

“不,”赫曼微笑,“重點是您能拿出來多少給我,我可不是威爾遜,把培養狼王當成樂趣和報酬。”

“哥譚。接下來我們會去哥譚,我,我們會把整個哥譚作為戰場,那會是一場足以殺死蝙蝠俠的戰爭。哥譚沒有了她的騎士,接下來你想做什麼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了嗎,我以為我所能給你的已經足夠了,不是嗎?沒有人比我更能給你豐厚的報酬,還有你想要的機會了。”

“我不在乎除了蝙蝠俠以外的任何人,任何事物。你可以盡情去做你想做的。”

這就是他和傑森不太一樣的地方了。騎士——阿卡姆騎士他很擅長用言語來蠱惑人心,即使是機械音也不影響他的發揮。他的話雖然不多,也不是走的像盧瑟一樣會宣講演講的親和路線——不管萊克斯·盧瑟內心深處究竟有多自傲,多看不起蠢貨,他的表面功夫都做的很好。而阿卡姆騎士,他不屑於做表面功夫。

他的父母在他出生的時候就想要把他賣給幫派人員抵債,結果被那群五大三粗的混混狠狠罵了一頓。後來在年少的時候阿卡姆騎士就脫離了他所謂的父母,不再去管他們的死活,自己拿著法棍打出一片天地。

阿卡姆騎士與蝙蝠俠還有小丑的初遇更是傳奇,傳奇到被當時所有人津津樂道。

當時還是半大少年的阿卡姆騎士拿著手槍瞄準小丑的頭顱,救下了蝙蝠俠——他本來可以殺了小丑的,但是他猶豫了,最終選擇不扣下扳機。後來他被蝙蝠俠所賞識,成為了飛舞在哥譚夜空中的羅賓,跟其他世界的傑森一樣的快樂,然後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