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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冤案

江平上任同州知府,已經是快到年關了,以他現在的官職,朝廷給他配發的傭人就有三十九人,而且俸祿每年祿米400石,職田9頃,算上其他雜七雜八的核算下來大概每年八十兩銀子收入,折算現在的人民幣大概也有八十萬左右,當然江平現在並不差這點錢了。

陳敏柔跟楚瑾二女,主動擔負起了春節準備的總指揮,安排管家準備春節用的一些年貨之類的。

令人欣慰的是,臨近年邊,各地都是一片祥和太平,不僅沒有發生兇殺等重大命案,甚至連普通的刑事犯罪也幾乎沒有出現,彷彿那些作惡多端的惡人也需要一個祥和的環境來度過他們的的春節,這就是古言所說的“叫花子也有年三十”的含義吧。

江平上任以後先對以往遺留下來的一些案件卷宗做了審查,批閱,基本上都沒什麼大問題,可是有一件案件卻讓江平產生了疑慮。

這是一件死刑斬立決的案子,而且已經獲得皇帝的核準,聖旨已經批下來,而且交由負責刑獄的司法主官負責行刑,並且要求在年前要處斬罪犯。

這是一起兇殺案,死刑犯是一個屠夫,他用一柄砍骨頭的斧頭劈開了一個老漢的額頭,隨後又用殺豬刀刺入了老人的太陽穴。更為惡劣的是,而在此之前他曾經企圖性侵這位老人的兒媳婦,導致這女子受辱不過,懸樑自盡。他在左鄰右舍的聲譽也不好,性格十分暴戾,買賣缺斤少兩,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而且他為人很不孝順,老孃七十多歲孤苦伶仃一個人在鄉下,他不接老孃到身邊行孝,他被判斬立決,當地人可謂拍手稱快。

但是可疑的地方在於,罪犯並沒有口供,就是說罪犯自己並沒有認罪,但是也沒有否認殺人,從他被抓捕歸案,到行刑都是之字未提,所以最後衙門只是根據現場的物證等一系列證據,最終認為他就是兇手,而且對方也沒有否認殺人,便將他定了死罪。

江平本來想再查一查這案子,但是已經來不及了,這個案子已經上報過大理寺,以及刑部,而且皇上也批准了,年前就要執行死刑了。

陳敏柔在一旁看江平盯著一個案卷,看了許久,便問道:“江大哥這個案子有什麼問題嗎?”

江平搖搖頭道:“這個案子很奇怪啊,罪犯既沒有認罪,也沒有否認罪行,只不過如今被判了死刑,不日便要行刑了。”

“啊?還有這樣的事情?不過這案子都已經定了,想翻案也是沒辦法了吧。你還管他做什麼?”

“我想去找下司法刑官,最後再當面確認下。”

“好吧,那我隨你一道去吧。”

二人來到刑獄,司法刑官見到是知府大人親臨,覺得十分詫異,他這裡是最後行刑的地方了,也是一個死刑案件,流程的最後一步了,一般情況下,知府老爺是不會來這種地方的。

“江大人,您怎麼來了,這刑獄,都是關押死刑犯的地方,戾氣太重。”那司法刑官行禮道。

“我這剛上任,近些日子在翻閱以往的案件卷宗,發現有一件案子挺奇怪的,所以過來看看。”江平回答道。

“哎喲,江大人,真是盡職盡責呀,這都快年關了,還在關心公務。”

“行刑前的最後一次訊問做了嗎?”江平問道。

唐朝行刑前要做最後一次訊問,主要內容是對方有無遺言交代,或者有什麼未了的事情,以及他的屍骨交給誰處理,如果沒有後人幫著收殮屍骨,那衙門將會做如何處理,這些要通報於他。如果死囚的要求符合禮法,衙門一般會同意並幫其辦理,這是因為斬立決這種刑法不等秋後,顯得過於嚴厲,為了彌補,做出了這個稍顯人情味的一個規定。

“那是自然,已經訊問過了。”司法刑官將訊問的內容,也都一一與江平細說了,“江大人,是這樣的,這屠夫沒有娶妻,也沒有孩子,但是他有一個老母在鄉下,老母今年七十多了,種地是種不了了,把田地交給族人幫著做,收一半的租子勉強過日子。而這屠夫平素不給他老母送錢的,任由老母在農村一個人孤苦伶仃無依無靠,也不將老人接到身邊,到了這時候他想起他老母了。他請求我們派人給他老母送個信,讓老母親來收斂屍骨,免得扔到亂墳崗被野狗拖了去吃掉。不過他沒有什麼錢財了,因為衙門判令他的豬肉鋪和積蓄都賠給了死者作燒埋銀。他家本來就不寬裕,已經沒有什麼資產可供留下,也就看看他老母願不願意拖著老邁之軀來替他料理後事。”

“哦,看來也是個不孝順的東西。這忤逆子,當初不好生照顧老孃,現在要被處死,到要麻煩他老孃來白髮人送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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