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裡的男人們,都不知該如何回應。
這些錢不少。
他們更在意的是,張小雷的身上到底有多少錢。
貪婪,在每個人的心中升起。
張小雷似乎是瞧出了這些人的想法,忽然站起身,說道:“嬸子們,麻煩回屋裡去,我要脫個衣服。”
女人們連忙紛紛走回屋裡,卻見張小雷當著這些男人們的面脫了衣服,取出一些銀子,說道:“所有的錢都在這兒,一百兩給你們送還孩子,這些銀子買那隻燉雞。”
“你身上沒太多錢,怎麼還來做這事……”有人問道,“你就不怕我們拿了錢,卻不還孩子麼?”
張小雷輕聲道:“我會路過上元村,到時候我去看一眼,就知道你們有沒有還孩子。”
“如果沒還呢?”
“如果沒還,我自然會告訴上元村的人們這個地方,難道你們要丟了這兒的農田屋子,逃之夭夭麼?”
有人冷聲道:“威脅我們?這兒荒郊野嶺,死幾個人也不會有人曉得!”
張小雷攤手道:“也行,殺了我你們平分一百兩銀子也挺好,可是……”
他話鋒一轉,輕笑道:“不殺我,沒媳婦的去娶媳婦,生不出孩子的去買個姬,再把孩子還回去,日子過得心安理得,你們說哪個好?”
人們沉默不語。
一百兩銀子。
平分也沒幾個錢。
終於,有個男人開口道:“不能殺,他是個漢子。”
“也是,殺了也許遭報應。”
“算了吧,把孩子還回去,人家說的是,自己生一個挺好。”
在這些人的勸告下,氣氛總算漸漸回溫。
張小雷又穿上了衣服,他輕笑道:“幾位識時務。”
“倒不是識時務,就是敬你是條漢子……”有人舉杯道,“我們明天一早便上路,帶著孩子和會票。要是會票能取值,我們就去上元村。若是不能取值,那就帶著孩子回來。”
張小雷笑道:“成,乾杯。”
“乾杯。”
人們紛紛向張小雷敬酒,等飯點過後,燉雞也被端了出來。
那戶人家還騰出了自家的屋子,讓張小雷住在裡邊。
張小雷坐在門口板凳上,他看著身邊的燉雞,忽然想起李風舞。
被拐後十年來第一次吃雞肉。
是李風舞夾在了他的碗裡。
“先生,三千七百兩銀子,估摸著很快就要用去,我會省一百兩,留給爹孃用……”他喃喃自語,“我做的事,究竟值不值呢?”
他想不通。
值。
還是不值。
那些孩童明明不是他拐來的,他只是親眼目睹了這一切,他只是剛巧知道這一切。
張小雷覺得,他是無罪的。
只是他不願意看到別人骨肉分離。
那十年的苦痛,讓他最明白這苦楚。
他微微苦笑,又飲上一杯,將雞翅咬在嘴裡。
“唔,總算有好吃的。”
等吃飽喝足,他睡了過去。
第二天醒來,村裡的幾個男人已經帶上了孩子,要往麥城而去。
從這兒到麥城,倒是不遠,走路的話,黃昏就能抵達。
人們見張小雷醒來,有人送來了幾塊餅,與他說道:“朋友,你既然是走這條路,到下個村子怎麼也得午後,這些餅路上吃。”
張小雷接過餅,笑吟吟地說道:“謝謝。”
“倒不如謝謝你的會票。”
“客氣了。”
他沒有在村子久留,出了村之後,就繞路而行,在一處荒地停下,挖開這兒的土地,從裡邊拿出昨天存在此處的會票與金塊。
繼續趕路。
別人到雲城雖然是一個白天,但張小雷不同。
他繞路走了五天。
每進一個村子前,他都將會票藏好,再故技重施,讓人把孩子還回去。
等他終於來到麥城,三千七百兩銀子,只剩下三千兩。
其中有個村子較大,買的孩子也多。
那個村子,他花了二百兩。
麥城有些繁華,比起雲城也不遜色。
他站在城門外,看著熱鬧的麥城,忽然覺得有些放鬆。
路上的村子,總算一個都沒錯過。
麥城門口,有一群人圍著,紛紛看著城門上的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