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是答非所問,實際上是密切相關的。
讓白雲真人參與到這一股,那麼,自己得到的分成比例就會更高一些,甚至是高出很多。
要是不讓他參與進來,分成的比例肯定不會有多高,可能幾十年開採過後,屬於自己的利潤也就是比五千萬靈石多一點點。
白雲真人可以選擇墊資給縉雲分會,再由分會獲得利潤之後照數償還。
也不過是這座靈石礦兩三年的利潤罷了。
但是他沒有這樣選擇。
而是以分會靈石不夠的理由,提出給齊洛的大陣分紅。
這不是無緣無故的給齊洛送好處,而是想著自己也參與進去,獲得這座礦場的永久分紅。
雖然這樣會損害到分會的利益,但是,他自己得到了好處。
分會會長不一定能一直當下去,但白雲記的老闆永遠是他——只要他還活著。
而且,還送了齊洛一個天大的人情。
“這是挖聯盟牆角呀!”齊洛想明白了,“賤賣分會資產,給自己謀好處。”
這是很不正確的。
——但是他喜歡!
笑著說道:“確實手中很不寬裕,一下子拿不出那麼多靈石來。兄長能夠墊付一半,求之不得。”
說完,二人相視一笑,默契於心。
白雲真人便別過了他,去找下面那些分舵的舵主,跟他們說起這件事情,徵求他們的意見。
雖然他是分會會長,但如果得不到那些舵主的支援,分配方案是沒法生效的。
也不知道他是怎麼和那些舵主說的,轉了一圈下來,他告訴齊洛,已經確定了分配方案。
由齊洛提供提煉靈石的大陣,並且給予後續的維護服務,和分會平分剩下的利潤。
——分會獲得的是總利潤的三分之一,這三分之一里面又拿出五分之一給發現礦山的小隊及其所屬分舵,剩下的就是五分之四,也是礦場總利潤的十五分之四。
對半分,那就是總利潤的十五分之二。
其中,還要分一半給支付兩千五百萬靈石的白雲記。
留給齊洛的分紅,是礦場總利潤的十五分之一。
按照設計的產能,一年也有六百萬左右的利潤。
生產五十年的話,那就是三億靈石。
這筆生意,齊洛覺得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