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以法立國,扶蘇卻言諸生皆讀孔子,這是幾個意思。
還指責君父用刑過重,這不是給反對派遞刀子。
炎犀立即反駁:“諸子百家,各有所長,獨誦法孔子者為偏聽偏信之人,難堪大任。
我大秦以法立國,法度者,正之至也。精公無私而賞罰信,所以治也。
大公子若覺法度嚴苛,當提請奏疏,稟明今上,開大朝議共商,而非私下酌情。”
按徐福的罪名,本就該施以肉刑。
炎犀的意思是制定了法律就要遵守,如果刑罰過重,應該走流程修改法律。
而不是因為同情就以個人立場輕饒。
“有治人,無治法。”待詔博士叔孫通立即聲援扶蘇,“有良法而亂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亂者,自古及今,未嘗聞。”
這是儒家對法治的基本觀點,即治國的關鍵在人而不在法,只有好的統治者才能治理好國家。
炎犀知道他說得其實有道理。
在後世,基本已經形成了德法相輔相成的治理理念。
法律是道德的保障,道德是法律的基礎。
道德不具備強制執行力,因此制定法律來規範道德的底線。
違反法律規範需要受到懲罰,平時也會加強對公民道德修養的培養。
過於崇尚高尚的道德,反而會讓人忽略法律習慣於不守法。
過於強調法律的底線,按照某狂徒張三的話來說,他一定是個人渣。
因為他的行為只在底線上徘徊。
道理是這個道理,但炎犀更清楚,今時今日,在這個場合,她絕對不能輸。
這不僅關乎儒法之爭,更關乎始皇的治國方針和政治理想。
李斯那貨還留在泰山刻碑,如果不是炎犀在,嬴政就是孤軍奮戰。
當然,嬴政不會跟他們辯,只會強行行自己的道,再招來許多罵名。
所以不等叔孫通繼續發散,炎犀立即反駁:“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
儒家求過去,法家追未來。
儒家總想透過克己復禮,追求個人的高尚品德來達到他們幻想中的上古時期的堯舜之治。
法家則拋棄了這個幻想,更關注未來,透過制定嚴苛的法律來規範行為,達到統治穩定。
齊魯儒生又跳了一個出來:“有法無德,民猶傀儡,教化無功,仁義不通。”
這是在說不講道德,百姓就會如行屍走肉,不受教化。
“人存政舉,人亡政息,焉有萬世之聖人。法在德前,去智而有明,去賢而有功,去勇而有強。”
炎犀的意思則是指依靠人治往往會出現人在的時候政策得以實施,人不在了就改弦更轍。
但如果以法治國就不一樣了,不用智慧就可以明察,不顯賢能可以成就大業,不逞勇武卻依然強大。
儒生接著辯:“德盛者威廣,力盛者驕眾。明君之為政,尊賢以崇德,舉善以勸民,則四方之內,孰敢不化。
以正德臨民,猶樹表望影,不令而行。以峻法懼民,則道路以目,民怨沸騰。”
炎犀立即跟上:“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
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聽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為也。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家有常業,雖飢不餓;國有常法,雖危不亡。”
這就是說法律是所有社會行為的準則規範,法度是維護公共利益的柱石,是治國的根本。
一個國家若有恆定的法律,即使遇到危難也不致滅亡。
......
總之,炎犀舌戰群儒,你來我往,辯了大半天。
當然最後的結果就是沒有結果。
這也在炎犀意料之中。
儒法之辯從來就沒有盡頭,之所以儒家學說支撐位面二千年統治,是上位者的選擇。
事實上,統治者通常採用的是外儒內法的路子。
士大夫被要求擁有高尚的道德和美好的品德,成為完人。
統治者對百姓又十分殘忍,歷史上從不存在真正的體恤民情。
君王的喜好即為法,這分明就是法家的觀點。
儒學用來約束臣民,峻法用在政敵和百姓身上,唯獨對自己沒有要求。
這是大部分統治者的狀態。
所以這次的辯論炎犀